四维图新(00240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原标题:四维图新: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号”文《关于 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5,600万股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5.60元。截至 2010年 5月 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5,600万股 A股,募集资金总额 143,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82.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777.30万元,已于 2010年 5月 7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 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 好 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 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 1,090.5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492.12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 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777.30万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867.8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 1,090.58万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 2011年 2月 2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 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 2016年 5月 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6年 6月 7日召开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 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 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 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27,095,658.25元,已于 2017年 3月 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 [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 入 0.002万元,手续费支出 0.02万元。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22,558.37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情况 (1)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8号”文《关于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批复》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2亿元(含 12亿 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发行规模为 5,000.00万元,首期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个月内完成。 2017年 11月 24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 金总额 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5,000.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紫竹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 2021年度销户。 (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 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 2021年度销户。 (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 2020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0年 9月 18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3.2亿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亿元。 截至 2021年 2月 2日止,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 40亿元,于 2021年 2月 3日止,扣除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25,5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443,396.23元),本公司实际收到股权款人民币 3,974,500,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公司本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 4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5,27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4,728,301.89元,已于 2021年 2月 3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2月 4日出具“XYZH/2020BJAA7004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1)2024年半年度以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 项目金额 27,804.71万元,其中: 投入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款 10,284.38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款 10,247.23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款 7,273.10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半年度利息收入 9,643.84万元,手续费支出 0.03万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1,441,769,763.61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公司已于 2010年 6月 4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 2017年 3月 10日 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管 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公司已于 2017年 12月 18日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 2021年 2月 3日 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年 2月 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 2024年 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将原拟用于在北京海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购买办公楼的 11,68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变更为自主建设,即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综合大楼建设。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 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 2,834.00万元。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 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 2,834.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公司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 2,833.27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 益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的金额为 2,833.27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完成 100%。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 32.6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 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 295.53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收购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及募集资金利息两部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杰发科技 2016年、2017年和 2018年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约定,以及杰 发科技 2016-2018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相应调减 61,592.18万元,交易对价调整为 292,867.1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2,709.57万元。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289,874.33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 2,992.82万元现金对价后,配套募集资金结余为 39,842.42万元,加上配套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6,958.10万元,减去累计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2.1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结余及利息、理财收益金额合 计为 46,798.39万元。 公司 2019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 5月 13日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 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 财收益,不超过 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 设项目,已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9,842.42万元,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6,119.58万元,合计金额 45,962.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建设投资总额已 100%完成。 公司 2021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 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 2,166.00万元。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 益的结余资金已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 2,166.00万元。 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 100%完成。 2023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6.2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 2.26万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结余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截至 2021年 12 月 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44万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该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4、2021年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 10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 4,51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 100%完成。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 2016年 4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项目进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度计划,由计划在 2015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变更为 2016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公司 2023年 8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年 6月延期至 2024年 12月。 随着市场需求和应用环境逐步清晰,通过对原有高精度地图产品 的重新定位,形成面向不同应用诉求的软硬件一体产品组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年 6月延期至 2024年 12月。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调整情况 公司 2017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 5月 18日召开 2016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追加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53,156.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 74,340.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不超过 11,713.8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9,470.20万元的募集资金利息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 2019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 5月 13日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 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 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杰 发科技 2016年、2017年和 2018年预测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18,665.07万元、22,798.51万元和 30,290.37万元,三年累计预测净利润为 71,753.94万元。在承诺期满后,如杰发科技三年累计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将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对交易对价予以调减。在此基础上,主要交易对方雷凌科技及其控股股东联发科于 2016年 9 月 30日出具补充承诺: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中约定公式计算的交 易对价调减金额如超过 6.4585亿元,除其中 6.4585亿元部分仍按《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由杰发科技全体股东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外,超出 6.4585亿元部分的 82.90%将由雷凌科技以人民币现金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联发科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承担前述补偿责任。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支付现金对价 289,874.33 万元,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64,585.00万元。2018年度结束后,杰发科技因三年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交易对价应调减金额为 61,592.18万元,将从公司尚未支付的 64,585.00万元现金对价中扣除;即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调整为 292,867.15万元。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已支付全部现金对 价 292,867.15万元。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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