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年 8月 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四次会议, 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4年上半年涉及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监管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我们认为报告期内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玉敏、邓蜀平、田旺林、郝恩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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