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8月 15日、2024年 8月 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补充通知。2024年 8月 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 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年 9月 23日届满, 目前所持有公司股票尚未全部出售。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将本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 2025年 3月 23日。 除此之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 94名预留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2,100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6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3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不满足当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8、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 1亿元对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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