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向我司出借 3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保持与原3亿元借款利率一致,即年利率6%,仍无抵押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58亿,净资产60.75亿,收入64.22亿,净利润1.87亿;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借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30,000万元。 2.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在该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借款本金总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 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到公司达账户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但任何一笔借款的还款日最迟不得晚于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使用期限的终止日。 3.借款用于增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4.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每一笔借款的利息自借款到达公司账户之日起至实际清偿该笔借款之日止,按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四、交易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向控股股东借款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流稳定,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充足资金。 就公司向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事宜,董事会认为,借款利率参考了公司同期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634万元,向旭阳控股出售印刷设备转让金额6,13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借款本息合计26,800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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