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002179):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3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3,399,999,991.23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6,800,000.00元,联席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3,393,199,991.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96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80,18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2,919,802.55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163,729,514.29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84,203,058.07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年初余额为313,393,346.33元。 2024年半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125,335,743.42元,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当期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3,621,924.12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1,679,527.0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6日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22年 1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两家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半年度,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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