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4,519.80万元,具体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7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2023年04月13日)4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3,903.01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2,790.59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42万元(不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SZAA4F012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3,903.01万元。 (四)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22日,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8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尚在使用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6.20亿元来源于超募资金,0.80亿元来源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五)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5月18日,已将上述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6.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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