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3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4年9月12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丹红 电话号码:0574-86369063 传真号码:0574-863690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39”,投票简称为“博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3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3、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 2024年 9月 12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此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