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0:05:55 中财网
原标题:三友联众: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69元,共计募集资金 77,773.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972.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800.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月 19日汇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22.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0,47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A

序号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理财产品收益B3
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理财产品收益C3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理财产品收益D3=B3+C3
E=A-D1+D2+D3 
F 
G=E-F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迎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友”)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9日与兴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宁波甬友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不含用于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2,000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395100100100143749681,991.27
81109010120012412560.00
44294601040010688345,018.89
7328739989903,080,013.50
 4,107,023.6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2. 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2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1年 2月 23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7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 101,964.57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2,000万元,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为公司持续地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9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0,478.1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32,574.8138,994.66964.1839,912.50[注 1]100.002023年 12月 31 日741.06
8,703.788,703.78555.497,611.8287.452024年 12月 31 日不适用不适用
7,029.737,029.7349.096,502.2492.502024年 12月 31 日不适用不适用
13,000.0013,000.00013,087.50 [注 2]100.00 不适用不适用
 61,308.3267,728.171,568.7667,114.06  741.06 
         
- 2,750.00 2,750.00100.00
  2,750.00 2,750.00100.00   
61,308.3270,478.171,568.7669,864.06741.06
         
         

[注 1] 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年产 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二期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

[注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 87.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宁波甬友电子有限 公司增资扩产年产 4亿只继电器项目 (一期项目)38,994.66964.1839,912.50[注]100.002023年12月31 日741.06
38,994.66964.1839,912.50741.06
        
        
        
[注] 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年产 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二期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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