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0:06:01 中财网
原标题:嘉亨家化: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嘉亨家化(300955)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长江联系电话:0755-81682816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中华联系电话:0755-8168281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不适用,公司募集资金于 2023年度已使用完毕 且专户于 2023年度全部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项 目工作内容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将在下半年度展开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4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 为 4.22亿元,同比下降 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613.92万元。2024年度 1-6月,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 是:一方面,受外部环境影 响,报告期内行业需求复苏 低于预期,客户需求有所减 少以及报告期产品结构变 动、折旧摊销等固定支出增 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所 致;另一方面,子公司湖州 嘉亨募投项目逐步投产或投 入使用,但市场拓展尚需一针对公司报告期内出现亏损情 况,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业务 发展情况,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定的时间,规模效应未充分 发挥,管理费用、研发投入 等均有所增长,故而导致净 利润下降较多。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 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 承诺不适用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12.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租赁的承诺不适用
13.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方转贷的承诺不适用
14.公司关于股东的专项承诺不适用
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注:上表中承诺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公司或因公司对保荐 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樊长江 余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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