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3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2024 1 1 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内容自 年月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 21 17 的通知》(财会〔 〕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前述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 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未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相关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要求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行为符合相关要求。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08月 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