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内容 |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内容 |
全文 股东大会 | 全文 股东会 全文替换 18处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健全和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决策程序化、合
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
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健全和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决策程序化、合
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
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湖南科创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十)《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事的联络工作,负责
安排监事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负责会议记录、
起草会议决议以及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工
作。 | 第十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
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
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
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
第十三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第十三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第十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主要议题一般应包括:
......
(四)审议对董事、总经理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
(六)讨论《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
事项。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董事会秘书
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
见时,董事会秘书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
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
营管理的决策。 | 第十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一般应包括:
......
(四)审议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理人员违法行
为的惩罚措施;
......
(六)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
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
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
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
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
召开临时会议:
......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
书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
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在董事会秘书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
后三日内,董事会秘书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的通知。
董事会秘书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
向监管部门报告。 |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
召开临时会议:
......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
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
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
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
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包括:
......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会议议题拟定,经监事会
主席签批后送达各位监事或其他参会人员。 | 第十八条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
内容:
......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
其书面提议;
(四) 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 发出通知的日期。 |
第十九条 会议的议题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一) 监事会主席提议;
(二) 监事会提议;
(三) 总经理提议;
(四) 独立董事提议;
(五) 职工代表大会提议;
(六) 监事提议,监事会主席决定;
(七) 股东大会决定;
(八) 其它。 | 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时,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
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的说明。 |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监
事在表决时各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的表决可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方式。监事
会决议由全体监事以 1/2以上票数表决通过。 |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
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的表决可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方式。监事
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
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列席会议的非监事人员对监
事会讨论的事项,可以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供监
事决策时参考,但对监事会议题没有表决权。 |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司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
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列席会议的非监事人员对监
事会讨论的事项,可以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供监
事决策时参考,但对监事会议题没有表决权。 |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行使权
利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作出决
议,并由监事签字。 |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方式召
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或书面传签进行并
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
第二十九条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秘书未出席会
议的,由监事会会议主持人指定其它监事为记录人对
会议记录。”
...... | 第二十九条
......
删除原内容
...... |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证券部应当参照上
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
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
第三十一条
......
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监事会保存,保存期
限至少为 10年。 | 第三十一条
......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
到簿、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
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
存期限至少为 10年。 |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
规则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向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
规则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低于”含本数;
“过”不含本数。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
“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