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300527):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4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公司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证券法务部。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登记;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丰 周南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邮编:430223 电话:027-87970446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27”,投票简称为“应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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