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0:16:15 中财网 |
|
原标题:
豪江智能: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
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
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豪江智能(301320)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留军 |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亮 |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不存在特殊身份股东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兜底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租赁合规及兜底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豪江日本投资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关于项目用地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注:上述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
豪江智能2023年5月19日公开披露的《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