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厦眼科(301267):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0:21:3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厦眼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苏庆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鹭燕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苏庆灿董事长因个人原因被监视居住陈凤国
本报告涉及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规划、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

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的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华厦眼科、上市公司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厦投资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涵蔚投资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博凯投资厦门博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昊蕴投资厦门昊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禄凯投资厦门禄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颂胜投资厦门颂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鸿浮投资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厦门眼科中心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称为厦门大学附属厦门 眼科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福州眼科福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上海和平上海和平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泉州华厦泉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南平华厦南平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烟台康爱烟台华厦康爱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青岛华厦青岛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徐州复兴徐州复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镇江康复镇江康复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宜昌华厦宜昌市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毕节阳明毕节阳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温州明乐温州明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成都华厦成都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贵阳阳明贵阳阳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衡水华厦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衡水同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 子公司
菏泽华厦菏泽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赣州华厦赣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深圳华厦深圳华厦眼科医院,为公司子公司
郑州视光郑州华厦视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佛山华厦佛山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宁波眼科宁波鄞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许昌华厦许昌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郑州华厦郑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台州华厦台州华厦五官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常州谱瑞常州谱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东莞华厦东莞市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龙岩华厦龙岩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重庆华厦重庆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杭州华厦杭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兰州华厦兰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荆州华厦荆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西安华厦西安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淮南华厦淮南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新沂复兴新沂复兴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宁德华厦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宁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 司
无锡华厦无锡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莆田华厦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莆田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 司
合肥名人合肥名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康承医疗厦门康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福建眼界福建眼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捷颂医疗厦门捷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三明华厦华厦眼科医院集团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 司
抚州光明抚州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华厦视光厦门华厦视光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临沂华厦临沂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三台华厦三台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江油华厦江油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五峰华厦五峰华厦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漳州华厦漳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贵港爱眼贵港爱眼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晋江华厦晋江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三水华厦佛山三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南宁华厦南宁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谱瑞眼镜常州谱瑞眼镜配镜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沛县复兴沛县复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济南华视济南华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山东华视山东华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衡扬医疗厦门衡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天津华厦天津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绵阳华厦绵阳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资产公司厦门眼科中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丽水华厦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弘明视光厦门弘明视光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厦门卓视厦门卓视验光配镜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荆州眼视光荆州华厦眼视光医疗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聊城华厦聊城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漳浦华厦漳浦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宜昌门诊宜昌华厦城东眼科门诊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华厦医管华厦医院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灿视眼镜福州仓山灿视眼镜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光泽华厦光泽县华厦眼科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西越视光宜昌华厦西越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黄山门诊黄山名人眼科门诊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沙县诊所三明市沙县区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柘荣视光柘荣华厦眼视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邳州眼科邳州市视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深圳壹号深圳华厦壹号眼科诊所,为公司子公司
将乐诊所三明市将乐县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集美诊所厦门集美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厦润眼镜河南厦润眼镜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毕节视光毕节华厦视光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厦门验光厦门华厦验光配镜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衡水眼镜衡水华厦眼镜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晶泽眼镜合肥晶泽眼镜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烟台眼视光烟台康爱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兴新眼镜重庆兴新眼镜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华厦渝州华厦渝州眼科医院重庆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景宁昌恒景宁昌恒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仙游华厦仙游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黄山区门诊黄山市黄山区名人眼科门诊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台州眼镜华厦眼镜(台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武夷山诊所武夷山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东莞麻涌门诊东莞麻涌华厦眼科门诊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三明门诊三明市华厦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福建中胜药业福建中胜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明康医疗器械福建省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合肥视宁合肥视宁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
徐州新视康眼镜徐州市新视康眼镜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福州清亮眼镜福州晋安区清亮眼镜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宁波华厦眼视光宁波华厦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漳州龙海诊所漳州龙海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莆田秀屿诊所莆田市秀屿区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漳平诊所漳平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福州晋安诊所福州市晋安区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青岛诊所青岛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永泰诊所永泰县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三明华厦眼视光三明华厦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成都锦江视光成都锦江华厦爱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沛县复兴眼镜沛县华厦复兴眼镜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宜昌上上城视光宜昌华厦上上城视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宁德东侨门诊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厦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 司子公司
石狮诊所石狮市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成都爱迪成都爱迪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睢宁复兴睢宁复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微山医大微山医大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恩施慧宜恩施慧宜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爱笛科技成都源聚爱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四川源聚四川源聚爱迪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成都怿拓成都怿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大开眼界大开眼界(宜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四川厦聚四川厦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睢宁视瞳睢宁县视瞳眼镜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荆州花台诊所荆州市花台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淮南视达康诊所淮南华厦视达康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罗源诊所罗源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连江诊所连江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厦门海沧诊所厦门海沧华厦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南山华厦深圳南山华厦眼科医院,为公司子公司
杭州柠盟杭州柠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
聚信壹号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 参股的基金
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医保社会医疗保险
三级医院经过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在医院规模、科研方向、人才 技术力量、医疗硬件设备等医院资质评定指标上符合我 国《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三级评定标准的一类医院的 统称,通常是具备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医院
三级甲等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划分的医 疗机构级别,是中国内地对医院实行“三级六等”的划 分等级中的最高级别
眼科研究视觉器官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以及预防、诊断 和治疗的学科,是临床医学的重要分支
屈光不正当眼调节静止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不能 在视网膜黄斑中心凹聚焦,因而不能清晰成像的屈光状 态,包括近视、远视和散光
角膜塑形镜采用透气性硬质角膜接触镜材料,即通常所说的透气性 硬质材料制作的眼镜片;通过使用特殊设计的角膜塑形 镜,对称地、渐进式改变角膜中央表面形状来减低近视
ICL眼内植入性接触镜
白内障先天或后天性的因素引起晶状体混浊使其透明性下降
青光眼一组威胁和损害视神经视觉功能,主要与病理性眼压升 高有关的临床症群或眼病
飞秒激光指目前在眼科应用、可以产生近红外波长(1053nm)的脉 冲的激光,用于切割角膜组织以形成角膜瓣与角膜基质 层,从而代替角膜板层刀
玻璃体切除对玻璃体进行切割/切除,是一种处理眼内异物、视网膜 脱离、糖网病变疾病的手术方式
全飞秒又称全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手术或飞秒激光角膜基质透镜 切除术(ReLEx),是应用飞秒激光在角膜基质扫描形成 光学透镜,并将透镜从飞秒激光制作的角膜周边小切口 取出,用以矫正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厦眼科股票代码30126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华厦眼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Huaxia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Huaxia Ey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庆灿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曹乃恩沈石华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
电话0592-21089750592-2108975
传真0592-21088950592-210889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050,500,970.651,993,689,033.80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265,496,345.17354,706,803.55-2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71,273,541.63362,770,536.46-2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430,799,445.71436,912,869.58-1.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42-23.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42-23.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8%6.74%-2.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961,144,292.937,378,705,827.93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5,652,489,779.915,655,272,644.67-0.05%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
者权益金额
?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0.316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194,203.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 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 助除外)14,347,869.6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22,414,099.7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2,428,829.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068,721.90 
减:所得税影响额5,957,150.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63,672.68 
合计-5,777,196.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从事为社
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等工作。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Q84 卫生”

中的“Q8415 专科医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公司属于
一般规定要求披露行业。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作为国内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华厦眼科始终坚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
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秉承“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面向国内外公众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包
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及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和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
科。

公司下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立足厦门眼科中心标杆模式,公司持续推进全国连锁布局,初步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
网点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发展战略,秉持医疗、教学、科研三位一体均衡发展的理念,
持续完善全国眼科医疗网络布局,带动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更多眼病患者提供技术先进、收费合理、方便贴心的优质
眼科诊疗服务。


诊疗项目 项目概况
眼科诊疗白内障专科中国是全球白内障患者人数最多的国家,白内障手术被认为是常用的有经济 效益的干预方式。在郭海科教授、张广斌教授等专家的带领下,公司开展飞 秒辅助的超乳术、冷超乳术、双手微切口冷超乳术、同轴微切口超声乳化 术、白内障青光眼联合手术、先天性白内障手术、外伤性白内障等白内障手 术以及各种类型的人工晶体植入术,专家团队及技术力量保持行业领先。
 屈光专科屈光不正分为近视、远视、散光、老花、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等情形。公司 拥有手术经验丰富的屈光专家团队,在刘苏冰教授、王骞教授、刘才远教授 等专家的带领下,公司开展全飞秒激光手术、飞秒激光、TransPRK、Epi LASIK、ICL 等类型的屈光手术,可满足不同患者的定制化需求。
 眼底病专科眼底病复杂程度高、难治愈且视力愈后大多较差,是目前不可逆盲的主要病 因。在著名眼底病专家黎晓新教授的带领下,公司开展各种眼底疾病的诊 治,包括23G/25G/27G微创玻璃体手术、黄斑界面疾病手术、视网膜脱离复 位术、复杂视网膜脱离及各期 PVR手术、二期严重眼外伤的玻璃体视网膜 手术治疗、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的手术、眼底激光即视网膜光凝术、玻璃体 切除手术等,拥有行业领先诊疗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斜弱视与小儿眼科专科斜弱视临床表现包括继发性斜弱视、肌肉不平衡引起的原发性斜弱视等,青 少年时期及时的斜弱视筛查以及矫正治疗是治疗和控制整体斜弱视发病的关 键。公司拥有赵堪兴教授、潘美华教授领衔的专家团队,应用全麻斜视手 术、佩戴眼镜、弱视遮盖疗法、斜视性弱视治疗等技术,开展临床诊疗防治 工作。
 眼表病专科 
 青光眼专科青光眼临床表现包括开角型原发性青光眼、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 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高眼压症等。公司拥有陈晓明教授 领衔的专家团队,开展包括青光眼小梁切除术、先天性青光眼房角及小梁切 开、非穿透小梁切除术、房水引流阀和 Ex PRESS 引流器植入术、激光周边 虹膜切除术、激光小梁成形术、眼外引流手术、青光眼白内障联合手术、青 光眼角膜移植联合手术等,在难治性青光眼的临床诊治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 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眼眶与眼肿瘤专科临床表现包括义眼、眼眶病治疗、泪道病治疗、眶肿瘤、泪囊炎等;治疗方 法包括高分子义眼手术、肿瘤切除手术、泪道冲洗、内窥镜手术、泪道插管 术、泪囊鼻腔吻合术等。
 眼外伤专科公司配备完备的急救设施,可对因机械性、物理性、化学性等因素引起的眼 结构、功能损害开展急诊急救手术治疗,治疗方法包括浅层损伤处理、眼挫 伤处理、眼球穿通伤处理、常规晶状体及视网膜手术、常规眼外伤一期手 术、常规眼外伤二期手术等。
眼视光眼视光业务依托眼科医院,提供全程、体系化的眼保健和视觉健康服务,通 过处方配镜、视觉训练、光学及药物等方法来诊断、治疗和预防相关疾病和 障碍,达到增进视力、改善视功能的目的。开展业务有:常见眼病初筛、眼 健康检查、屈光不正诊治、青少年近视防控、弱视诊治、视疲劳诊治,以及 医学验光配镜、角膜接触镜验配(包括 RGP、角膜塑形镜等)、老视及渐进 镜验配、视功能检查及视觉训练等。 
2、经营模式
(1)诊疗服务模式
凭借多年在眼科行业的经验,公司制定了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患者到院先经医院导诊护士,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分诊
后挂号;首诊医师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病史询问,重点关注患者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并完成病历记录。若首
诊医师经诊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则邀请其他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治疗。随后,会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提出合
适的治疗方案,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手术住院,若患者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或出现其他需手术住院治疗的情形,首诊医
师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手术住院。住院期间,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上级医师对患者
进行诊查并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患者达到出院条件后,护士及主管医师将《出院记录》交予患者,并认真向患者
及其亲属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公司制定了标准化的手术流程,可分为手术审批和手术实施两个阶段。手术审批可分为正常手术审批和特殊手术审
批,其中特殊手术审批系指符合公司特殊手术规定的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特殊诊治申报表》,经科内讨论签署意见
后报医务部和业务院长,获准后方可手术。手术实施可分为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手术中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等四
个环节。手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主持。

在手术实施过程中,为了减少手术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手术分级管理进行把控。公司对手术分级管理主要从手
术及有创操作技术分级、手术医师分级和医师手术权限分级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手术分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手术及高
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医院、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2)销售模式
① 定价模式
对于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公共医疗保险的定价标准;对于非医保
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方针政策,结合医疗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医疗成本,并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服务项目的价格。对于诊疗服务中的药品销售,公司下属医院主要参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关于药品定价
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的医疗服务定价管理实行集团审批管理、各医院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各主体的权限分配为集团财务管理
部为主,医保管理部协助,各医院财务科及医保办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及地方物价政策。另外,公司在经营期间医保项
目的价格调整周期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非医保项目根据下属各医院的成本及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进
行价格调整。

② 结算模式
公司诊疗服务、药物销售的主要结算方式包括患者自费结算、医保结算和其他结算方式。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各类医疗设备和耗材、药品及配镜材料等。为提升公司采购议价能力,凸显规模效应,公司通常统一
与合格供应商协商、谈判并签署采购协议。

为保证公司可获得高质量、稳定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公司采购部针
对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筛选清单,对供应商进行产品资质、经营资质、市场声誉及产品定价等信息进行综合考察评定,
评定通过的供应商可进入公司采购目录中的供应商名册。目前,公司针对主要采购品种已形成一套内部采购目录,按照
公司采购目录指定的供应商和价格进行采购;对于采购目录外的品种,需进行询价比价并经审批通过后进行采购。对于
供应商的持续管理,采购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对供应商名册进行调整、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经营成果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华厦眼科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增强内生增长动力和发展韧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立足“365眼健康建设生
态圈”,围绕“眼科全科诊疗服务、眼科人才技术高地、眼科智慧医疗服务”三大核心优势,持续提高诊疗水平,提升
服务能力,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技术创新,加快培育眼科新质生产力,构建华厦智慧医疗
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51亿元,同比增长 2.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亿元,同比下降25.1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9.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5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经营成果如下:
作为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的先行者,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眼病诊疗+消费眼科”均衡发展的双轮驱动战略,持续加强各学科建设,加快引进前沿诊疗技术设备,强化全科诊疗服务体系优势,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眼病诊疗业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银发经济,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发挥眼科专业优势,加强
白内障、老视、眼底病、青光眼等常见眼病的筛查、诊疗和防治,持续提升疑难眼病诊疗能力。公司积极响应人工晶体
集采政策落地执行,加大力度推进白内障、老视业务发展,提高屈光性白内障手术渗透率;引进了强生全视 TECNIS
Symfony? Toric新无级?散光型人工晶状体、爱尔康全新 Clareon 疏水平台三焦点老视矫正型人工晶状体和单焦点散光
矫正型人工晶状体等多款人工晶体;目前,公司已覆盖市面上所有的人工晶体类型,并积极推动精准微切口、功能性人
工晶体、飞秒激光辅助系统、数字导航四大技术的运用,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个性化、多层次的诊疗服务。公司率先引进
全球首个双通路眼底新药“法瑞西单抗”,并成功完成国内首针注射,为眼底病患者提供了全新治疗方案;引入用于眼
底疾病微创手术的EVA UPGRADED创新型超乳-玻切一体机,全方位提升眼底病诊疗能力。

消费眼科业务:公司积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相关政策要求,持续完善近视防控体系,首批签约引进国内
首款获批的用于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 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并投入临床使用,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近视综合防控手段;
积极引进屈光矫正新技术设备,着力提升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个性化诊疗方案,公司旗下多家
医院已率先引进蔡司新一代微创全飞秒精准 4.0-VISULYZE新科技,实现了对蔡司 SMILE3.0全飞秒激光近视矫正系统的
全新升级优化,开启了屈光手术精准化新时代。

2、加快培育眼科新质生产力,构建华厦智慧医疗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智慧医疗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化创新,加快培育眼科新质生产力,通过患者服务互联网化、临床
服务智能化、医院管理精细化、科研数据一体化等,推动医院实现智慧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眼健康领域的研发应用,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医疗”项目,构建华厦智慧医疗体系。一是启动“华厦数智长城”计划,以公司全国范围内的临床诊疗电子病历和健康筛查体系为基
础,持续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系统,全面构建人工智能在眼病预防、诊断和随访等场景的应用,提升眼病早期筛查的精
度和广度,推进眼病数据建模分析、评估、统计等功能的加速实现,着力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升级上线华
厦眼科互联网医院——眼科通智慧诊疗服务平台 3.0,平台新增“在线咨询”“报告查询”“报告解读”“视力追踪”

等个性化服务,提升眼病诊疗的精细化管理。目前,公司已经推动建立了包括眼科通互联网医院平台、5G远程诊疗智慧
医疗平台、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筛查多模态影像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平台、华厦数智长城计划等在内的智慧医疗服务体系,
持续优化诊疗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个性化、智能化和精确化管理 3、持续强化人才优势,建设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
创新人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生态,加快建立
以高水平医疗管理人才为核心的人才梯队。

加快引入行业领军人才:为进一步加强眼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遴选和造就具有国际化领先水平学科带头人、
省部级高端人才和产业人才,公司正式启动“华厦眼科人才博闻计划”,计划在 3年内引进和培养数百名高层次人才,
其中眼科硕博人才百名,并持续引进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学科领军人物等专业领域的拔尖人才,构建完善的“人才金
字塔”。

持续完善人才培育体系:报告期内,厦门眼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后首位外籍博士后顺利开题,从事眼表疾病基
因遗传学领域的研究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分别与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成都中医
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大理大学、厦门医学院等三十多所院校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共建合作,累计
为各医院引进院校学生1,500余人(含实习生),其中2024年上半年引进超200人,创历史新高;与合作院校达成“订
单式”人才培养超800人,双师型专家团队建设达110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合计60项。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各类人才
培育项目,开展国家级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2项;持续开展中国眼科医师精英人才培养计划、临床技能培训等各类人才培
训项目。截至报告期末,中国眼科医师精英人才培养计划累计结业人数超 500人,累计完成手术超 6万台。公司临床技
能培训基地累计结业人数超1,000人,累计完成手术超10万台。

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激励,倡导员工与企业共发展,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在医院合伙人
计划、上市前员工持股计划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构建中长期人才激励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发布
的股份回购计划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构建覆盖短、中、长期的人才激励体系,全方位激发人才活
力。

4、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着力推动医疗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成熟的医教研一体化平台和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开展对外合作,
着力推动医疗技术创新。

持续推动科研平台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与兴齐眼药就临床与转化医学研究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将进一步促进双方
在科研合作、人员交流、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推动双方在临床与转化医学研究领域迎来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和更
丰富的创新成果;泉州华厦获批“福建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深入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青岛华厦获批
“青岛市市南区致盲性眼病重点实验室”,聚焦眼科领域重点科研问题及关键技术研究。

加快科研创新成果产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21项,软件著作权6项;在各类期刊新增发表科研文章32篇,SCI收录 9篇;新增参与专家指南和共识编写 6篇,其中黎晓新总院长作为通讯作者参与编写了《糖尿病视网膜病
变社区筛查专家共识》《中国视网膜静脉阻塞临床诊疗路径专家共识》及《我国主要眼底病慢病管理专家共识——基于
改良版德尔菲法制订》,为相关眼疾病的规范化治疗及管理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新增获批医学科研项目23项,新增开展
各类临床试验项目 12项并担任 PI。厦门眼科中心在 2023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行榜(眼科学)中荣登第 15位,
2019-2023五年总科技量值排行榜中位列第14位,连续十一年位列中国眼科第一方阵。

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举办及参与国内外眼科学术交流活动,成功主办了第十届华厦眼科国
际论坛、2024年华厦眼科视光论坛等各类学术会议、论坛 12场;组织专家参加第二十四届国际眼科学学术会议、第二
十四届国际视光学学术会议(COOC2024)、2024视觉健康创新发展国际论坛(Vision China 2024)、第八届中国非公眼科
年会、中华医学会2024年斜视与小儿眼科学术大会等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成果,共同推进我国眼科临床诊疗
技术、教学与科学研究发展。

5、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365眼健康生态圈”
报告期内,公司将眼科诊疗服务体系全面升级为“365眼健康建设生态圈”,依托“医、教、研、防、公益”五位一体的眼健康保障网,积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助力提升基层眼健康医疗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共同发起,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计划立项,在全国开展的首批
“基层眼科医生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正式启动,旨在促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国民眼健康服务体系。该项
目将以华厦眼科资深专家带教指导,培育优秀眼科医疗人才,尤其是重点疑难眼病领域的紧缺型专业人才,以缓解基层
医疗资源紧张的迫切难题。由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主办,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承办的“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正式启动,依托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完善的临床技能培训体系,以及覆盖全国的医疗服务网络,通过斜视与小儿眼科、视
光科领域资深专家带教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卫生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儿童青少年眼保健的服务供给网络共建体系,
为国家近视防控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以华厦眼科 365近防模式为基础,结合多年
近视防控的实践经验和社会活动,启动贯穿全年的“近防 365·瞳爱伴我行”近视防控公益关爱项目,通过开展视力筛
查、科普教育、视力建档等近视防控工作,实现对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的早期预防、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

报告期内,厦门眼科中心总院长黎晓新教授凭借在中国基层眼科临床医生教育培训项目中的卓越贡献荣获“助力乡
村振兴”突出贡献奖。

6、整合吸收优质资源,加快完善全国医疗网络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战略有序推进全国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布局,进一步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满足日益增长
的眼科医疗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战略收购了成都爱迪、睢宁复兴、微山医大等多家医院,持续深化区域市场影响力。其中,成都爱迪为公司旗
下第二家三甲眼科专科医院,也是成都市唯一一家三甲眼科专科医院,汇聚了胡玉章教授、张军军教授、刘谊教授等多
位国内眼科顶尖专家,具备高水平的诊疗服务能力。收购成都爱迪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眼科领军人才队伍,提升公司诊疗
技术、科研和教学水平。同时,围绕医院本地化需求,公司持续推进视光中心建设,形成“1+N”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充
分发挥协同效应优势。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期,是涉及民生福祉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近
年来,国家连续出台眼健康相关规划、政策,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任务目标,提出具体措施,持续完善眼健康管理体系。

《“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提出,到 2025年,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儿童青少年
眼健康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简称 eREC)不断提高,高度近视导致的视觉损伤人数逐步减少;
全国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简称 CSR)达到 3,500以上,有效白内障手术覆盖率(简称 eCSC)不断提高。随着政策规
划的逐步推进、眼科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以及眼健康知识逐渐普及,我国眼科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眼科医疗服务
市场蓬勃发展。

(1)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近年来,我国眼科诊疗服务需求持续提升,眼科门急诊人次和眼科执业医生数量都取得了较快增长。根据《中国卫
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测算,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的行业规模从2015年的507.1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337.1亿元,
眼科门急诊人次从 2015年的0.98亿人次增至2021年的1.34亿人次,眼科诊疗服务需求持续提升。2010-2021年,我
国眼科专科医院从 263家增长到 1,203家,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 14.8%。眼科专科医院的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护士
人数分别从0.50万人和0.61万人提升至2.12万人和3.45万人,期间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4.0%和17.1%。眼科专科医
院及眼科执业医生数量稳步攀升。根据灼识咨询预测,到 2025年中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将达 2,521.5亿元,2020-
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17.5%。受益于供需两端的持续增长,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张。

(2)非公医疗成为眼科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社会办医是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益于国家鼓励社会办医政策,非公医疗得到了快速发展,市场占
有率持续攀升。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统计,2010-2021年,我国眼科专科医院收入从 47亿元增长至 432
亿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 22.3%;民营眼科专科医院从 208家增长到 1,144 家,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 16.8%,民营医
院占眼科专科医院数量比例提升至 95%。社会办医一方面缓解了我国眼科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为公立
医院提供了很好的补充;另一方面,社会办医发挥社会资本优势,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满足了多层次、多样
化的眼科诊疗需求。根据灼识咨询预计,到2025年,民营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将达1,102.8亿元,2020-2025期间年
复合增长率达20.0%。

(3)“一老一幼”带动眼病诊疗需求持续提升
过去三十年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97亿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1.1%;
65岁及以上人口数已达2.17亿人,占总人口数达15.4%,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国家战
略。与年龄相关的常见眼病包含白内障、老视、青光眼、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和视网膜脱离等。随着老年人口
的增多以及中国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年龄相关眼病患者数量预计将持续增长。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统计,我国 60
和白内障的双重困扰。预计至 2050年我国白内障患者人数预期将增至 2.41亿人;目前存在老视问题人群已达3.9亿人,
占中国总人口数近三成,其中高度近视人群达800万人。截至2019年,全国CSR超过3,000,随着眼病诊疗技术的不断
发展,眼病诊疗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国近视发生率居高不下,近视已成为影响我国国民尤其是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根据
国家疾控局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 51.9%;其中,小学生近视率为 36.7%,初中生近视率
为71.4%,高中生近视率为81.2%。随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持续推进,眼健康知识的持续普及,近视防治技术和措
施的不断发展,眼科视光、屈光行业市场潜力巨大。

2、行业政策及趋势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通过社会办医
增加供给,提供多元化的眼科医疗服务,持续推进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行业相关法规及政策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1)近视防控主要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政策名称主要内容
2024年5月教育部《2024年全国综合防控 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 作计划》提出开展儿童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 控技术和产品创新研发;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力 度,加强家庭近视防控科普宣传。
2024年3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 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提出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 2次视力监测制 3 度;近视防控关口前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幼儿园开展 — 6岁幼儿视力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 等技术手段优化视力监测工作。
2023年8月国家疾控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 指南》提出儿童青少年近视干预技术,采用三级预防策略落实公共 卫生综合干预措施,以预防、降低、减缓儿童青少年近视发 生发展。
2023年3月教育部《2023年全国综合防控 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 作计划》明确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 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2022年1月国家卫健委《“十四五”全国眼健 康规划(2021-2025 年)》到 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2、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不断提高,高度近视导致的视觉 损伤人数逐步减少。 3、全国 CSR达到 3,500以上,有效白内障手术覆盖率不断提 高。
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 划(2021—2025年)》推进儿童眼保健服务。实施儿童眼健康“启明行动”,加强 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聚焦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和学龄前期, 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等致盲性眼病以及屈 光不正、斜视、弱视、上睑下垂等儿童常见眼病的筛查、诊 断和干预。普及儿童屈光筛查,监测远视储备量,防控近视 发生。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医适宜技术试点。扎实开 展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
2021年4月教育部、卫健 委等十五部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光明行动工作方案 (2021—2025年)》落实视力健康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0 —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 90%以上,依托 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认 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 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发挥医院专业优势,不
    
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 卫健委等八部 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 近视实施方案》到 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 2018年 的基础上每年降低 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 低 1个百分点以上。到 2030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 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 儿童近视率控制在 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 38%以下, 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 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 70%以下。
数据来源:整理自政府网站
报告期内,教育部印发《2024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关于做好 2024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重点工作及要求,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
期两次视力监测制度,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早矫治,控制近视发生、发展。随着近视防控政策的深
入及眼健康知识的普及,眼科医疗服务需求有望持续提升。

(2)社会办医主要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政策名称主要内容
2024年6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制定促进和规范民营医 院发展的政策。
2024年6月国家发改委《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 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推动健康消费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提 供特需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 域。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 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在城市地区网格化布局由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 构等组成的医疗联合体,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 或参加医疗联合体。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 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 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 农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 公共卫生服务。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 (2022-2035 年)》提供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公 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 医疗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等 细分服务领域有效供给。
2022年5月国务院《“十四五”国民健康规 划》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 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22年1月国家卫健委《“十四五”全国眼健康 规划(2021-2025 年)》加强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建设,将眼科医疗 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等统筹建设。
2022年1月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 原则(2021-2025 年)》鼓励社会办医,并且提出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政府对 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 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牵头成立或加入医疗联合体。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十四五”公共服务规 划》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 格局,完善相关政策,放开放宽准入限制,鼓励发展 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数据来源:整理自政府网站
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政策持续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不断优化社会办医环境,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增加优质医疗服务领域供给,
形成对公立医疗体系的有力补充。报告期内,国务院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家发改委
发布《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等政策文件,延续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基调,明确提出支持和促进
社会办医。此外,多地卫健委也前后出台相关政策规划,明确鼓励社会办医。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我国社会办医
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民营医院发展动力逐步释放。

(3)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眼科医疗服务行业与中国整体医疗市场结构相似,从市场规模上看,目前公立医院在眼科医疗服务领域仍然处于主
导地位,非公眼科医院形成有益补充并保持增长趋势。公司是全国连锁眼科医院集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
18个省和直辖市、49个城市开设61家眼科专科医院和65家视光中心,辐射国内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华北等广大
地区,通过连锁运营的模式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公司在分院数量、年诊疗人次、眼科手术量、收入
等多个维度居行业前列。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国连锁布局带来集团化规模效应
自成立至今,公司长期专注于眼科医疗服务,已迅速发展成为在国内占据主要市场地位的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
眼科诊疗服务网络覆盖华中、华南、西南、华北等广大地区,初步建立了全国连锁运营的诊疗服务体系。公司凭借在数
十年医院管理运营中积累的医疗服务实力、管理运营经验和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已实现从区域运营到全国连锁的跨越,
构筑起一定的先发优势。同时,集团化的统一管理模式使公司在技术引进和设备采购、人才引进、营销推广、资金使用
等方面具有规模效应。

2、顶尖的眼科学界专家团队诊疗实力
公司具备全面的眼科诊疗实力,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业务覆盖了包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及小儿眼科、
眼表、青光眼、眼眶和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科。公司以眼病诊疗为发展基础,积累了丰富
的眼科疾病临床诊疗经验,在复杂眼科疾病诊疗领域实力突出,并通过连锁模式及会诊平台向全国输出。公司汇聚了黎
晓新、赵堪兴、葛坚、刘祖国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眼科学界专家,并有多名学科带头人在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各
专业学组中分别担任副组长或委员。专业背景和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和医生团队是公司眼科诊疗实力不断提升、保有
行业影响力的关键因素。

公司不断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诊疗设备和技术,为患者提供国际前沿的诊疗技术和优质的诊疗服务。公司
已与“爱尔康”、“蔡司”、“STARR”、“强生”、“康弘”、“高视”等多家国内外知名眼科诊疗设备生产商及“诺
3、成熟的“医教研”协同发展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眼病诊疗为发展基础,致力于“以学术为指导、以技术为支撑、以患者为中心”,推进临
床诊疗、医学研究和教学培训相结合的“医教研”体系的整体协同发展。在临床诊疗与医学研究的协同上,公司依托于
临床诊疗案例的积累开展科研工作,带动临床医学科研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在国内及国际眼科界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及专家组申请和开展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研究
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及省市课题等300多项,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400篇,其中
SCI发表316篇;获得专利授权152项、软件著作权167项;主编、参编或翻译42部眼科学界重要学术著作。(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