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30081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5元,共计募集资金23,8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16.4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号)。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5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12月21日,公司和医学工程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及2023年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划产能为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故不适用 [注2]根据公司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