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000635):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6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8月2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8月 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3.特别决议事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全部提案。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1.00、2.00.。控股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 -5:00)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郭宗鹏 卜晓龙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5 2.投票简称:英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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