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002264):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69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4.0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元,共计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0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6.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8月31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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