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002808):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号”《关于核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年 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600,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元。 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957,187.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574.51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84,418.9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155,432,094.44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33,000,000.00元,7天通知定存余额 16,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6,431,594.44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500.00元)。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29,997,570.00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8,90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2,791.9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351,785.13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4,212,231.8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9,976,849.55元(其中:7天通知定存余额26,427,764.46元,结构性存款余额98,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5,549,085.09元)。 2018年度,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自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7,040,321.0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使用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项目尾款9,055,285.71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584.5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176,943.41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1,801,938.4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858,540.21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44,94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918,540.21元)。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 5,383,291.27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33,22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932.5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588,732.5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1,197,246.6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2,227,075.61元(其中: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50,94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1,287,075.61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 3,037,212.47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75,465.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2,165.49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353,154.3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425,885.3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891,272.39元。 款 0.00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3,173,276.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30.0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79,084.9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0.00元,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171,571.83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5,159,025.72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0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191,758.18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204,304.29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3,315,797.05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0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257,550.51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146,057.75元。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7,705,50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0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456,385.3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896,943.11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16,86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1,036,943.11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17,896,943.1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 2016年9月8日会同保荐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及吴中恒久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月12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注销,该项目的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支付项目尾款。2018年5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办理完注销手续。2018年7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完毕账户注销手续。 苏州恒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情见2018年6月2日、2018年7月4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021年1月20日,公司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户(工行:1102180319000156990)的余额转入吴中恒久自有资金账户,并于 2021年1月20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吴中恒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5,000平方米增加至约7,500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号厂区内。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16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59.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8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47号《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16年度完成置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该议案已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公司在 2018年度自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苏州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67,040,321.0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完成账户注销手续。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吴中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工程尾款。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最高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内,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预期有保障的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款17,896,943.11元,余额为款 1,036,943.11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陆续投入并统筹规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2、截至2024年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半年度)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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