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00133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76元,共计募集资金 88,832.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7,475.3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81,356.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031.63(不含税)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7,32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6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2月 8日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22年 12月 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27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77.70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347号)。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年产12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建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4,354.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4,454.31万元划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开立的“年产12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日从中国农业银行受让一份大额可转让存单,受让金额 4,382.20万元,由于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操作部门对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前未将前述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4,382.20万元大额可转让存单赎回,除该授权期限内购买的既有产品之外,公司不存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另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空档期内既有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公司已深刻自查和反省,组织专题学习,强化规则意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扎实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促进公司发展。保荐机构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开展相关培训,并出具了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1,809.35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1,833.02万元,效益达成率为101.31%。 [注2]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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