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300969):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0:41:58 中财网
原标题:恒帅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