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厦门港务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了逐项自查, 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 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 30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年,包括一年及一年以下短期公司债品种),可为 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 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 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本次公开发行采取固定利率形式。本次公 开发行的利率及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与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 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担保情况:本次公开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 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赎回或回售条款:本次公开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 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 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之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 确定; 11.上市场所: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 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 场所上市交易; 12.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 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 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 任人不得调离; 13.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 有效。若公司已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关于本次 发行的批准、许可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 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 该等发行完成之日止; 14.发行方案的最终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最 终以获得国家有关机构同意注册的发行要素为准。 三、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行工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承销 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 情况,修订、调整及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 方案、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发 行价格、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 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 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方案、是否分期发行 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交易场所、在 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 3.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 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 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 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 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 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 管协议; 7.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 易事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有关的事项(如需); 10.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在前述第 1-9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 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 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宜 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 发行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 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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