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000059):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1:16:32 中财网
原标题:华锦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特别提示:
1.提案2.00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13:30-14: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9月12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传真:0427-5856199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9”,投票简码为“华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
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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