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00247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18号文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全体发行对象发出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结果及缴款通知》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270.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35元,共计募集资金198,8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2,309.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540.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277.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1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玉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环研传动研究院(嘉兴)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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