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 8月 28日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8月28日上午9:15—2024年 8月 28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 8月 28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号楷林国际 C座 3401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人,代表股份114,101,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90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5,080,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61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0人,代表股份 49,021,4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29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2人,代表股份7,204,3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182,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人,代表股份 1,021,4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944,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26%;反对87,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3%;弃权6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7,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244%;反对87,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81%;弃权6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6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旷阳、张颖琪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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