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环境(601200):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晓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44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公司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公司实施10股送2股的分红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年及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送股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并列示。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成为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十四五”期间,上海环境明确了“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以“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9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等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6个,分别为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北部污水系统总体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南充市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分布在上海、成都等地,其中南充市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又分为三个子项目:(1)南充市高坪区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2)南充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3)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TOT、轻资产服务等多元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是一种政府特许经营模式,授予公司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在项目初期需投资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的运营获得收入。TOT模式是将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转让公司,在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运营并获得收入。轻资产服务模式主要通过规划、设计、咨询、代建代管等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业主递交标书后,地方政府/业主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在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服务费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服务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品牌优势,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并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全流程环节均具有显著优势。投资类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等。轻资产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需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等工作,并需完成向主管部门申报立项、规划、获取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前期手续,此外,还需完成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批复、项目通过试运营、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环节。 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再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后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 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 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 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 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 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 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 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三)行业情况 1、生活垃圾 (1)行业特征 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依然不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 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无废城市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等。总体来看, 生活垃圾行业呈现五个发展趋势,即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 从大规模向小型化转变,从焚烧处理向资源循环利用转变,从传统粗放运营管理向数字化、智能 化、系统化、科学化高质量转型,行业逐步走向服务精细化和产品化。 (2)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而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863号)的推进,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未来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2、市政污水 (1)行业特征 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废水零排放成为发展趋势,对污水处理技术提出 了更高的需求和挑战。随着绿色、低碳、循环理念的普及,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水 环境综合治理能级不断提升。在高质量发展需求驱动下,污水处理企业将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推 动低碳化、标准化和智慧化运营。 (2)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坚定的社会责任感 公司始终关注客户、人民群众等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以提高环保教育、建立科普基地和成为示范标杆为项目目标,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湿法烟气处理工艺的企业,公司烟气实际排放数据远远严格于欧盟2000标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并荣膺“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上海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称号,并同时运营着多座被国家住建部评定等级为“AAA”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领先的专业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建设千吨级、进口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目前世界规模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掌握各种烟气处理工艺,覆盖干法、半干法、湿法和各种组合工艺;是国内首个使用“半干法/干法”先进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也是国内首个使用“干法/湿法”烟气净化组合工艺的企业;熟悉各种主流炉排技术,单台炉业绩覆盖250吨/日、400吨/日、500吨/日、600吨/日、750吨/日,平均单厂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三)一流的技术平台 承担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废处置与资源化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等行业管理职能。公司拥有6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专精特新技术企业、3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全国百强院士工作站。 承担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水专项、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启明星等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近百余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咨询类奖项百余项;累计拥有专利355项,其中发明专利73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1项;编制并发布标准107项,其中主编标准42项。 (四)权威的专家团队 公司拥有多位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权威专家,其中,科技部专家4人,东方英才领军人才1人,东方英才拔尖人才2人,东方英才青年人才2人,上海优秀技术带头人2人等;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建设、运营团队,其中,上海市科委专家27人,绿化市容行业领军人才5人,正高级工程师18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800余人;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焚烧厂运行及检修人员超过1,300人。 (五)先进的管理体系 公司吸收消化北美固废行业引领企业——WheelabratorTechnologiesInc.最成熟的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构建远程实时监控中心,采用美国OSIsoft公司的PISystem数据基础架构,从多个数据源采集、分析、可视化大量高保真时间序列数据,实现了运营智能化,实时掌握各厂运行情况,并提供远程诊断和后台支持保障;开发了针对垃圾焚烧厂智能化运行、检修、维护平台,该平台采用美国IBM公司的Maximo系统,通过自主研发适合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需求,建设了运行流程明确化、检修周期智能化、检修方法规范化、检修成果智能化的运行检修一体化管理平台。 (六)强大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亿元,信用等级AAA;拥有一批覆盖金融、财务、法律、环保、PPP政策等方面的专家顾问团队。 (七)丰富的业绩经验 公司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始终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公司深耕上海,同时拓展全国,在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太原、洛阳、蒙城、奉化、晋中等地建成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在市政污水处理领域,公司投资运行的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10万立方米/日,是全国首个市政污水领域BOT项目、国内污水处理领域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成为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运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7个,共计入厂垃圾675.11万吨(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垃圾焚烧上网电量221,763.68万度;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固废填埋量1.37万吨。运营垃圾中转站6个,共计中转垃圾68.46万吨;公司运营污水处理厂7座,共计处理污水16,983.05万吨,日均处理量为93.31万吨。公司运营危废(医废)焚烧项目(含委托运营)5个,医废收运处置量3.53万吨,危废处置量5.37万吨。 (二)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 1、生活垃圾: (1)福建省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截至2024年6月,主厂房幕墙彩钢板安装、主厂房装饰装修施工、主厂房屋面板安装基本完成,室外管网施工完成92%。 (2)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6月,主厂房上部结构施工;锅炉钢架吊装到顶,余热锅炉水冷壁吊装。 (3)山西省阳泉市餐厨垃圾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工程特许经营(BOT)项目:截至2024年6月,综合处理车间基础施工完成90%,组合水池结构施工完成100%,黑水虻车间基础施工完成60%,设备基础施工完成60%。 2、固废资源化: 上海松江区湿垃圾处理设施扩建工程:截至2024年6月,项目已基本建成,带负荷调试。 (三)拓展项目 报告期内: 1、环境修复:累计承接3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以及环境修复工程等项目。工程项目方面,为上海、山东、四川、江苏等地持续提供环境治理专业服务,以高标准高水平服务强化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区域影响力。咨询项目方面,顺利实施首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为持续改善地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2、技术服务:新签技术服务类合同228个,服务领域包括“无废城市”规划咨询、环卫规划、设计咨询、监测监管、工程总承包等,专业服务范围遍及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城市群等23个省(市、自治区),为公司全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技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计划全面统筹推进科研项目管理,目前在研项目共140项。公司积极组织申报纵向课题,中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科研项目4项,同时顺利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停运大型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以及“生活垃圾理化特性表征及干燥成型特性研究”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期内,上海环境新取得19项授权专利成果,其中9项发明专利。此外,公司新获得国家、省部级、行业等各类科技成果奖项6项,包括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优秀案例、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二等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940万元,主要系本期下属单位研发项目开支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695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净流出同比减少33,173万元,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净流出同比增加29,017万元,主要系本期向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投资亏损同比增加718万元,主要系本期确认长期投资处置亏损568万元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264万元,主要系本期确认增值税返还同比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748万元,主要系部分下属子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到期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 )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982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57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3,907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项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22,91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代垫款项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2,639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联营企业所致;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29,718万元,主要系本期折旧增加及其他转出(详见第十节七、21)所致; 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557万元,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长期租赁设备等所致; 开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716万元,主要系本期资本化研发支出增加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2,045万元,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预计负债等项目计提而产生时间性差异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570万元,主要系本期PPP项目建造增加投资额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7,04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去年计提的年终奖所致;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2,014万元,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长期租赁设备等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表决权比例51.69%。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如不能及时适应并调整经营策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例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公司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公司投资运营的垃圾焚烧项目若不能及时纳入补贴清单,或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后不再享受补贴,则会对公司垃圾焚烧业务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否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存在不确定性。 2、经营风险 (1)BOT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BOT模式从事各项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均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未来公司能否顺利延续原有业务关系,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标程序而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每个BOT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这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或受当地居民反对等因素影响,则新的BOT项目将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此外,BOT项目建设过程中超预算投资等因素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10-30年,BOT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4)垃圾处置费和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 BOT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增加,从而会增加运营成本。 二是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若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BOT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未来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质量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面临的安全质量风险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设备操作隐患、环境因素(如天气)、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施工质量等。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重要子公司有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运营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松江项目”)和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竹园一厂”)。 松江项目的烟气净化、污水处理、飞灰稳定化、噪声防治等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保障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测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检测结果 项目公司名称: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PN-2312194-1、PN-2312195-1、PN-2312196-1、PN-2312197-1、PN-2312198-1、PN-2312199-1 (1)松江一期
(2)松江二期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情况(松江一期、二期)
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竹园一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投入运行以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的烟气净化、臭气控制、污水处理、噪声防治、飞灰稳定化等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同步运行,烟气排放全面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145)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输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相关要求后在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防治污染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无重大故障及缺陷。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法的有关要求,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均按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建设项目投运前均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完成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具有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结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和国家排放标准,对各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规定所有业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条例、规则和标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持续做好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公司注重研发并改进工艺技术和方法,持续完善设计和相关工艺以改善环境表现,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广对环境有益的项目,并持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公司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经营过程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策划和实施,积极落实员工权益、股东利益、城市安全、环境健康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社会责任的履行。 (五)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上海环境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致力于持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持续深化节能增效和提标技改,积极提升发电效率和发展清洁能源,推动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不断践行企业“双碳”发展之路,助力“无废城市”和“无废集团”建设。报告期内,上海环境管理的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处公司”)的240t/d医疗废物低碳智慧焚烧处置示范工程与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青浦区污泥干化焚烧项目成功入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上海环境集团下属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能源”)、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园公司”)的3项成果成功入选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秀案例(第一批)。上海环境下属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获评生态环境部2024年全国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是上海市唯一入选单位。截至报告期末,上海环境共有5家企业(含托管)成功荣获国家级或市级绿色工厂。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节水行动方案,固处公司、金山能源、竹园公司在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分别荣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颁发的“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标杆)企业”(固处公司)、“上海市节水型企业”(金山能源、竹园公司)。 上海环境将继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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