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森特股份(603098):森特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1:51:45 中财网

原标题:森特股份:森特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98 公司简称:森特股份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艳召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森特股份、公司、本公司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亚投资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
隆基森特新能源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烨兴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兰州士兴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森特工程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沈阳士兴沈阳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森特香港森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森环筑上海森环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恒瑀北京恒瑀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烨兴全资子 公司
深圳绿能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
森特环科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森特合肥森特士兴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
恒汇检测恒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智鼎劳务陕西森特智鼎劳务有限公司,为兰州士兴全资子公司
武汉森隆武汉森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森特工程全资子公 司
海南隆森隆森(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 资子公司
隆森新钢隆基森特新钢(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 能源全资子公司
焦作隆森隆森(焦作)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 资子公司
隆森满钢隆森满钢(齐齐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 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隆森鸿博隆森鸿博(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 源全资子公司
士隆空天士隆空天(西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 全资子公司
森特土壤森特土壤修复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报告期已出售)
广州工控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永环境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广州带路通广州带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贵州中铝彩铝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森特航天森特航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中建环科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报 告期已出售)
徐州润履徐州润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徐州润重徐州润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徐州润楚徐州润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武汉基建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陕西绿发陕西绿发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森特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CENTER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ENTER IN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晓楠马继峰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 路10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 路10号
电话010-67856668、010-67856239010-67856668、010-67856239
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院1号楼1 层10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176
公司网址www.centerint.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无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无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森特股份60309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251,559,512.761,962,878,243.89-3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11,293.4462,599,514.23-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45,875,788.9446,559,513.61-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21,225.01-206,495,301.05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33,428,465.212,705,332,170.191.04
总资产5,943,710,430.946,427,430,748.76-7.5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12-8.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12-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090.0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02.31减少0.21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1.681.72减少0.04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24%,主要系金属围护业务部分传统项目规模减少后产值同比下降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226,623.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619,853.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458,760.78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183,015.88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80,201.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506,516.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76 
合计11,535,504.5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在全球迈向可持续发展的浪潮中,绿色发展势在必行,成为各企业不可忽视的发展使命。公 司一直坚守着“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更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在这一使命的引领下,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业拓展都致力于推动绿色低碳的环境打造,促进社会的工作、生活环境更加 美好。 公司坚定选择了与企业使命紧密相连的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生态环境修复和建筑光伏一 体化这三个促进全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领域,体现了公司一贯秉持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 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坚守。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金属围护系统属于“E建筑业”中的“E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声屏障系统和土壤及地下水治理属于“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中的“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1、建筑金属围护行业 公司所处的建筑金属围护行业为房屋建筑领域的细分领域,是我国基础建设行业的重要组成 部分。建筑金属围护行业隶属于装配式建筑之装配式钢结构范畴,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大力推广的 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和途径。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是以金属材料作为围护系统的承重和连接骨架,利用金属板作为围护材料,在钢结构建筑上配合防水、保温、隔热、隔声等材料,完成围护系统的各项功能要求。钢结构建筑是可循环使用的绿色建筑,能促进我国建筑业走向产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长远目标。而金属围护系统是钢结构行业中应用领域的细分之一,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民航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会展建筑等众多领域建设中。

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1)噪声治理系统
噪声治理行业(声屏障)作为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一个部分,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的城镇化进程,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轻轨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同时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也成为突出问题。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越来越引起重视,经过综合考量,环保特性的声屏障对于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有较好的实际效果,并有助于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是整治交通噪声污染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可应用于工厂和其它噪声源敏感点的隔声降噪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公众对噪声污染的认知和维权意识增强。此次修订增加防治对象、调整适用范围,完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防控和噪声分类管理,强化社会共治,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将噪声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提升至70%左右,轨道交通沿线居民的密集程度也早已提高到一定程度,因此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理应进一步得到明确提高。通过声屏障产品能够从传播途径减少噪音的产生,有效改善扰民问题,提高沿线建筑舒适度,是解决轨道交通噪声的优选技术,长期发展势在必行。

(2)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治理系统
土壤是维系人类生存繁衍的必要条件,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土壤修复是指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地下水治理是指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降解、吸附、转移或阻隔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阻断其暴露途径,满足相应的地下水环境功能或使用功能的过程。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物类型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以单独或复合的形式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法律的空白,让土壤污染防治行业有法可依,对土壤修复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促进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强了监管和执法力度,促进了公众参与和合作。这些影响将有助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土壤资源的永续利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

2024年6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的防控和治理市场将迎来一轮新的发展机遇。

3、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行业
光伏产业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也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五”到“十三五”期间,光伏产业正式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时期,光伏发电成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任务。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之下,“双碳”1+N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已经发布,各项配套细化政策陆续出台,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蓬勃发展。

根据所结合的建筑结构构件的不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在建筑物中的应用位置包括屋顶、墙体、遮挡装置与部分室外设施。从发电角度来讲,用于建筑屋顶的光伏屋面、光伏采光顶可以获得最长的光照时间和较大的光照面积,经济效益最好。其中平屋顶由于可以把光伏系统安装在最佳的日照角度,可获得最大发电量。位于建筑立面的光伏幕墙在朝向较好的高层建筑中可取得最大的光照面积,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应用形式。

工商业及公共建筑多为低层建筑,屋顶面积大,尤其工业厂房常用的轻钢结构与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组件具有很高的适配性。同时工商业用电量大且电价较高,短回收期、高收益率为工商业建筑选择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方案带来了强动力。因此在当前发展阶段,预计以工业厂房、商业和公共建筑为主的工商业屋顶将成为我国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市场的最大增长点。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 90%,提高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准入等。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 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拥有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环保综合治理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三大主营业务,是国内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隐形冠军”,多年稳居中高端金属围护行业龙头地位;是国内噪声治理和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治理的重要力量,环保综合治理水平行业领先;是国内BIPV产品与建筑屋面同生命周期的重新定义者,为成为国内最大的光伏“25年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提供商”而持续发力。

1)金属围护
公司提供从工程咨询、设计、专用材料供应和加工制作到安装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承包服务,立足于中高端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市场,工程业绩累计超过 3000个,建筑面积累计超 2亿平方米,具有同行业中最多的多种行业工程实绩。

报告期内,中标的代表性项目:延安国家电网陕北-安徽特高压换流站项目、西安西电产业园三期项目、潍坊潍柴高端农业装备智能制造围护项目、西安西电产业园五期项目、河北沧州胜兴鸿泽中餐超级工厂项目、铜川隆基单晶电池厂项目、拉萨国网西藏电力青藏联网工程换流站扩建项目等。

2)声屏障、土壤修复
公司提供从工程咨询、设计、声屏障材料供应和加工制作到安装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承包服务,承建的代表工程有国内最先进的全封闭声屏障——诸永高速公路温州延伸段全封闭声屏障;全国高寒地区的首个封闭声屏——哈齐客专声屏障;国内首条“无人驾驶”地铁线路——北京地铁燕房线全封闭声屏障。目前,公司共承接铁路声屏障工程近60项涉及多条“八纵八横”国家铁路线,工程业绩遍布全国各地。

经过1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高速公路等领域噪声治理方案的主要提供商之一。

公司提供场地调查、方案咨询、设备服务、技术服务和修复工程实施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内容。近几年,通过对国外先进土壤修复技术进行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公司目前拥有世界领先的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和产品,并与国内外众多科研院所形成产学研合作体系。先后在钢铁、焦化、石化、化工、农药、电力电子、有色冶炼、矿山等行业领域承担了众多国内备受关注的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在生态治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工程经验,目前已成为国内土壤修复治理的重要力量。

报告期内,中标的代表性项目:佛山照明禅城总部厂区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杭钢地块保留焦炉区域土壤修复等项目。

3)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
公司提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相关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务模式,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可提供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续维护等全过程服务,用“双品牌”为业主打造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二十五年全生命周期最优解。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发挥森特-隆基双品牌的产品优势和渠道优势,凭借优质的项目履约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中标的代表性项目:广东江门鹤山华创硅能源产业基地光伏项目、北京奔驰屋面光伏系统项目、镇江丹阳江苏恒神碳纤维产业园光伏项目、河北沧州胜兴鸿泽中餐超级工厂光伏项目、唐山唐钢集团重机光伏项目、合肥金力新能源隔膜研发与生产基地光伏项目、肇庆市金欧雅陶瓷光伏项目、咸阳泾河绿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中心光伏等项目。

2、经营模式
1)、金属围护经营模式
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经营模式包括工程业务模式和产品销售模式两类。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能提供围护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一体化服务,直接面向业主或总包单位承揽项目。此外部分企业定位于围护系统的专业制造商,侧重于围护系统的生产与产品销售,不提供安装施工服务。

建筑金属围护工程不同于土建、主体工程,属于专项分包工程,业主在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单位。常见的发包模式包括总包模式与分开发包模式两种: 第一种总包模式,如下图所示。由业主确定总包后再委托总包确定围护等专项分包单位,在该模式下,围护专项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并与总包进行结算。


设计院
  总包
监理 总包模式流程图 第二种分开发包模式,如下图所示。在该模式下,总包以及主要专项分包单位均由业主直接 确定,围护专项分包单位直接和业主签订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结算。
对围护专项分包单位而言,不同发包模式下合同签订主体以及结算主体存在差异,但业务流程仍是围绕各个项目展开,行业内企业通常采取项目制的经营模式。

2)、声屏障经营模式
根据应用领域不同,声屏障行业的经营模式也相应存在差别。在铁路声屏障项目中,产品销售模式与工程承包模式并存。在公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项目中,行业经营模式则以工程承包类为主,业主或总包通常将声屏障工程单独分包,由专业的声屏障厂家提供产品以及工程安装服务。

3)、土壤修复经营模式
公司提供场地调查、方案咨询、设备服务、技术服务和修复工程实施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内容,依据污染场地归属人的服务要求开展项目经营活动。

4)、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经营模式
公司提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相关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务模式,受 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可提供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 续维护等全过程服务。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工程业绩与品牌优势
公司定位于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金属围护行业中高端市场,涵盖工业厂房、物流仓储、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及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等。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具有同行业中最多的多种行业工程实绩。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企业家协会“2023北京服务业企业百强”、2023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2023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2023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2023京津冀服务业企业百强、2023京津冀制造业企业百强;获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获评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2023年度建筑金属屋(墙)面行业竞争力优秀企业称号”、获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理事单位”。公司承建的萧河国际会展中心荣获“萧河国际会展中心北侧组团2023年度金禹奖”、“萧河国际会展中心组团2023年度金禹奖”,承建的华晨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荣获项目“华晨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最佳赶工供应商奖”等奖项。

(二)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和定制化、个性化解决方案的优势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如同建筑的外衣,除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外还兼具展示企业文化、体现建筑设计理念等作用,不同客户对材料、板型、色彩搭配、细节设计等均有不同要求,行业具有定制化程度高的特点,围护企业需要具备“量体裁衣”的个性化定制能力。在多年的实践中,公司形成了适合不同客户的多套解决方案,能够根据建筑功能、客户的企业文化推荐适宜的个性化解决方案。能够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制作、安装到售后维修的一体化服务,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厂家之一。

(三)双品牌+智能运维的优势
公司围绕双品牌战略,依托自身在建筑金属围护行业上龙头效应及技术实力,结合隆基在光伏领域作为全球最大的单晶硅光伏产品生产制造商的龙头地位,持续发挥森特-隆基双龙头的产品优势和渠道优势,为客户提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相关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务及后续维护服务。

在双品牌的加持下,为保障客户25年全生命周期的稳定收益,隆基森特运维团队研发出全球首个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屋面和光伏的监测与运维系统,通过智能化、数字化的运维手段,对交付项目的分时段电量、积灰损失、位移、疲劳变形等关键性指标进行实时监测,通过24小时不间断监、管、控,可实现预测屋面安全隐患、评估屋面的健康状况、监测发电量指标等多种功能,通过提前为屋面系统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系统把脉号诊,确保为业主提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25年全生命周期最优解决方案。

(四)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内规模最大、经验最丰富的施工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大部分来源于与公司业务专业对口的校园招聘。公司自成立以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每年加入公司的应届毕业生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承担国内外众多大型项目,员工积累了丰富的设计与工程管理经验。

经过二十多年的培养和发展,不少施工管理人员成为公司重要的施工管理骨干力量,走上了公司管理和领导的岗位。

报告期内,公司一级注册建造师72人,二级注册建造师41人,中级职称76人,高级职称47人。2024年上半年底,公司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03人,其中包含博士研究生学历5人、研究生学历98人;公司大学本科学历934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为58.90%,比上年同期增长3.20%。

(五)研发优势
公司一贯注重自主创新,高度重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累,建立了完备的自主创新体系,具备卓越的设计研发能力,拥有国内领先的专有技术、专利等,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北京市技术中心、机械工业土壤修复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委员单位。

同时公司通过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互融、校企联动的方式,与北京化工大学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展开战略合作,与北京科技大学成立博士后工作站在高端金属材料研发方面致力于新材料的研制,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研制并开发出国内领先的基于“智慧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智能屋面”系统,帮助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 265项,其中:发明专利 82项、实用新型专利175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拥有有效著作权38项。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5%,经济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其中,制造业投资较快增长,基建投资保持稳定增长,而房地产投资下降10.1%,降幅继续扩大;居民消费价格及工业品价格持续低位,总体需求不足;进出口同比实现较快增长,但外部环境仍然错综复杂。

在此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52亿元,同比下降36.24%,其中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同比增长7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7亿元,同比下降8.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46亿元,同比下降1.47%;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管理,多种举措加大工程款催收力度,收现比 101.69%,销售回款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回款状况良好;经营现金流量净额-0.32亿元,同比增加1.74亿元,公司经营整体稳健向好。

对BIPV业务,公司持续推进和深化“双品牌”战略,不断加大市场推广、新产品研发、新应用场景开发等方面的拓展力度。以“好屋顶,好光伏,无忧质保25年”作为对客户的庄严承诺,彰显了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自信以及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刻践行。

2024上半年,一方面,国内经济需求不足建筑业市场持续低迷对公司传统金属围护主业获取订单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经营原则,定位“高品质签约、高效益履约”的销售策略,主动放弃了一批低毛利的传统项目,力保利润高回款好的优质项目。

对于土壤修复行业而言,污染场地(即棕地)的开发再利用长期以来是行业的重要驱动力,受限于上半年房地产投资金额走低,土地流转速度下降,导致部分土壤修复项目延后或降低投资,市场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波动。上半年,铁路、轻轨、市政交通建设显著放缓,声屏障市场优质项目也明显减少,同时行业价格战愈发激烈,多数项目无法保障盈利,预计下半年市场有所释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力度向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新能源行业延伸和转型,新中标光伏项目51个,同比增长34.21%,中标金额14.14亿元,同比增长7.60%。在BIPV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新增金属围护和环保业务中标金额4.66亿元,同比下降59.95%。

2024年,随着我国“双碳”政策的深入实施,叠加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成本降低以及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BIPV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这一年,公司定位为“规模化发展年”,持续向规模要效益;同时,在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生产运营、电站运维等多方面持续加深与隆基的全面融合,在双品牌的加持下,共同推进规模化发展,牢牢抓住BIPV市场的 “三年窗口期”、“五年机遇期”,确立公司BIPV领域的领导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251,559,512.761,962,878,243.89-36.24
营业成本1,016,318,614.271,693,496,893.39-39.99
销售费用61,291,897.1759,149,176.933.62
管理费用67,295,667.8965,013,514.233.51
财务费用14,733,917.3727,264,670.48-45.96
研发费用35,448,399.0076,579,413.74-5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21,225.01-206,495,301.05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1,861.41-11,370,449.9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641,399.19-134,094,050.71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金属围护业务部分传统项目规模减少后产值同比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融资规模下降导致融资费用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的光伏项目备料款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设备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增加并降低期末银行贷款规模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 说明
应收票据26,391,196.430.4412,463,377.220.19111.75(1)
应收款项 融资30,799,272.670.5284,574,485.381.32-63.58(2)
预付款项57,082,349.000.9631,229,574.020.4982.78(3)
其他应收51,055,990.640.8622,491,197.540.35127.00(4)
      
存货393,230,263.496.62661,331,564.0110.29-40.54(5)
长期股权 投资21,008,097.990.3540,669,548.540.63-48.34(6)
短期借款389,802,483.836.56628,996,400.839.79-38.03(7)
应付票据173,212,998.042.9159,080,536.080.92193.18(8)
应付职工 薪酬26,772,186.890.4545,059,384.420.70-40.58(9)
应交税费4,885,055.820.087,734,704.000.12-36.84(10)

其他说明
(1)应收票据:系本期客户采用票据结算留存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系期末应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系本期出售中建环科股权款尚未收到所致。

(5)存货:主要系本期加强库存管理,提高光伏组件周转效率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本期出售中建环科股权所致。

(7)短期借款:系本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增加,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所致。

(8)应付票据:系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职工薪酬所致。

(10)应交税费:主要系本年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7,029,700.5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相关内容。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注册资本2024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  
 直接 间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隆基森特 新能源100.00 分布式光伏电站 建设及服务200,000,000.00642,418,350.59176,153,290.9834,379,786.66
北京烨兴100.00 不锈钢、铝合金 板等金属围护制 品的加工及销售15,000,000.00270,737,799.83-34,633,660.147,093,506.27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变化的风险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冶金、石化、电力、电子、医药、食品等各行业的工业厂房和物流仓储中心屋墙面,以及铁路车站、机场航站楼、会展中心、博览中心、体育场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屋墙面;声屏障系统主要应用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领域。该等下游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相关政策的影响较大。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建设投资规模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公共建筑、交通工程领域等基础设施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通常具有逆经济周期特征,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倾向于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基础投资规模刺激经济复苏。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导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面临收入结构及增速变化,甚至所承建项目推迟开工或停建,工程款结算进度受影响等风险。

2、原材料涨价风险
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类钢卷、铝镁锰卷、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组件、保温与防水材料等,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钢材、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组件、铝制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未来几年价格变动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通过采取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向业主、总包洽商增补合同额、合理安排材料采购计划、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等措施转移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度上涨,则这一波动仍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劳动力成本上涨导致公司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
作为专业的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和声屏障系统工程企业,公司专注于工程设计、产品研发和制造、工程管理、质量控制以及工程关键技术环节的实施,将安装环节的作业分包给专业的劳务公司实施。在老龄化加速、经济发展以及“人口红利”逐步减退背景下,我国劳动力供需矛盾未来将愈发突出,导致公司面临劳务采购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进而对本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生命至上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但是作为施工及生产类企业,公司所属项目众多,安全生产风险存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可能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伤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致使公司面临品牌形象受损、经济损失以及遭受外部监管处罚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4年 6月 28 日www.sse.com.cn2024年6月29日《森特股份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 告》(2024-029)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周智敏财务总监聘任
王旭财务总监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12日,公司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详见《森特股份关于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有办公楼和工厂加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实现光伏发电1,376,922度,直接和间接减少排放二氧化碳752.49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 诺 时 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 诺 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 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森 以及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翁家恩、颜坚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股份 限售持股5%以上股份的 股东刘爱森、盛亚投 资1、减持条件:出售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价格做相 应除权除息处理),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自第一笔减持起算,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 开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超过1%的,通过 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未能履行承 诺约束措施:违反承诺部分获利归公司所有。    
 解决 同业 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 森、李桂茹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刘爱森、李桂茹夫妇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森特士兴存在相 同、相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也未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森特士兴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    
   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属于森特士兴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森特士兴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 争,本人将立即通知森特士兴,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 森特士兴;3、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任何他人利益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森特士兴相同、相似 或在商业上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森特士兴存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 得该经济实体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职务;4、本人将促使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森特士兴外的其他企业或经济 实体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5、本人在担任 森特士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二十四 个月内,上述承诺均对本人具有约束力;6、如违反上述 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森特士兴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 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森特士兴所有。”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 森、李桂茹和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 违规赔偿损失、回购 新股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该在得知该事实的次一交 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 的七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 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将以不低于发 行价的价格回购所有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2、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夫妇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 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以不 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发行人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长 期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他公司控制股东刘爱森 和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不履行 承诺的约束承诺1、发行人承诺: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作出的相关承诺, 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 投资者或者利益相关方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投资者 或者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本人或者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做出的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 确、完整的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应付 给本人的现金分红(或独立董事津贴、个人从公司领取的 工资)予以暂时扣留,直至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义务为止。长 期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 诉 (申 请) 方应诉 (被申 请)方承 担 连 带 责 任 方诉 讼 仲 裁 类 型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诉讼(仲 裁)是否 形成预 计负债 及金额诉讼(仲 裁)进展 情况诉讼 (仲裁) 审理 结果 及影 响诉讼 (仲裁) 判决 执行 情况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前途汽 车(苏 州)有 限公司 仲 裁2020年,森特股 份依据与前途汽 车(苏州)有限 公司签订的工程 施工合同与具体 的项目情况向苏 州仲裁委员会提 出仲裁申请,请 求裁决前途汽车 给付森特股份拖 欠的工程款 686.56万元,逾 期利息 25.79万 元,两项共计 712.35万元。712.35案件经苏 州仲裁委 员会裁决 并出具 (2020) 苏仲裁字 第 0289 号裁决 书,我方 胜诉。尚 处于强制 执行阶 段。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等待 被告 支付 款 项。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中航建 筑工程 有限公 司 诉 讼2020年,森特股份 依据与中航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签 订的工程施工合 同与具体的项目 情况向长沙市天 心区人民法院提 出诉讼申请,请求1,027.25案件经长 沙市天心 区人民法 院二审判 决,我方 胜诉,案 件正在执 行阶段。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被告 已支 付绝 大部 分款 项,余 款等 待对
有 限 公 司   人民法院判令中 航建筑给付森特 股份拖欠的工程 款 954.00万元,逾 期利息 49.25万 元,中航建筑支付 因违约行为造成 的损失 24.00万 元,三项共计 1,027.25万元。由 于管辖权存在异 议,本案已移送湖 南省长沙市天心 区人民法院处理。   方继 续支 付。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铁天 丰建筑 工程有 限公司青 岛 世 博 城 国 际 会 议 展 览 有 限 公 司诉 讼2021年,森特股份 与中铁天丰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青 岛世博城国际会 议展览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分包合 同纠纷一案涉,及 金额 966.32万元。966.32案件经青 岛市黄岛 区人民法 院调解并 出具 (2023)鲁 0211 民 初 19523 号调解 书,由该 项目业主 方青岛世 博城国际 会议展览 有限公司 代被告向 公司支付 拖欠工程 款,公司 正在申请 执行阶 段。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等待 支付 款项。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铁铁 工城市 建设有 限公司 诉 讼2022年,森特股份 与中铁铁工城市 建设有限公司就 青岛西站建设工 程分包合同纠纷 一案已向济南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裁决,涉及金 额 848.52万元。848.52案件经济 南市仲裁 委调解, 双方已达 成调解协 议,案件 正在执行 阶段。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被告 已支 付部 分款 项,余 款等 待对 方继 续支 付。
森 特中铁十 六局集 诉 讼森特股份承建江 铃股份富山基地990.59已向南昌 市中级人预计 不会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团第四 工程有 限公 司;中 铁十六 局集团 第四工 程有限 公司南 昌县分 公司  二标段&江铃富山 二标 5#辅房项目, 因中铁十六局集 团第四工程有限 公司南昌县分公 司拖欠工程款,森 特股份遂诉至法 院,涉及金额 990.59万元。  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 行。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江铃汽 车集团 江西工 程建设 有限公 司 诉 讼森特股份承建江 铃股份 600亩搬迁 项目,因江铃汽车 集团江西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拖欠 工程款,森特股份 遂诉至法院,涉及 金额 794.58万元。794.58案件经南 昌县人民 法院一审 判决,我 方胜诉。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被告 已按 判决 书履 行支 付大 部分 款项, 质保 金尚 未到 期等 待到 期后 对方 继续 支付。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贵州贵 安建设 集团有 限公司贵 州 贵 安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诉 讼森特股份承建贵 安新能源汽车一 期项目,因贵州贵 安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拖欠工程款, 森特股份遂诉至 法院,涉及金额 6,018.93万元。6,018.93清镇市人 民法院一 审判决我 方胜诉, 因部分诉 求未被支 持,我方 已向贵阳 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 起上诉, 二审正在 审理中。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中建科 工集团 有限公 司(原 “中建 钢构有 限公 司”) 仲 裁森特股份承建邯 郸体育中心项目, 因中建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拖欠工 程款,森特股份遂 向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 华南分会提出仲 裁申请,涉及金额2,322.3双方已达 成和解, 并签订和 解协议, 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 会华南分 会已出具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 重 大影 响。 
限 公 司   2,322.3万元。  调解书。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昆明融 创城投 资有限 公司、 天津融 创腾誉 文旅地 产有限 公司、 大连万 达稳新 项目管 理有限 公司 诉 讼森特股份承建昆 明万达冷库板项 目,因昆明融创城 投资有限公司、天 津融创腾誉文旅 地产有限公司、大 连万达稳新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拖 欠工程款,森特股 份遂诉至法院,涉 及金额 1,087.63万 元。1,087.63昆明市西 山区人民 法院做出 判决,我 方胜诉, 案件正在 强制执行 阶段。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兰州万 达茂投 资有限 公司 仲 裁森特股份承建兰 州万达茂冷库板 项目,因兰州万达 茂投资有限公司 拖欠工程款,森特 股份遂向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 申请,涉及金额 894.29万元。894.29兰州市七 里河人民 法院已立 案件,并 出具了财 产保全裁 定书,案 件正在审 理中。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国建 筑第四 工程局 有限公 司 仲 裁森特股份承建三 一智联重卡零部 件和工程机械扩 产项目(B地块) 厂房围护工程,因 中国建筑第四工 程局有限公司拖 欠工程款,涉及金 额 1,532.52万元。1,532.52在中国国 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 员会华南 分会进行 仲裁审理 中。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中铁十 局集团 第一工 程有限 公司 仲 裁森特股份承建黄 台联络线,因中铁 十局集团第一工 程有限公司拖欠 工程款,涉及金额 1,403.27万元1,403.27济南市仲 裁委员会 已出具调 解书,对 方未履行 调解书, 我方已在 济南市中 级人民法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被告 已支 付部 分款 项,余 款等 待对 方继 续支
限 公 司      院申请强 制执行, 执行过程 中双方已 达和解, 正在履行 中。 付。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北海晟 佳文化 旅游投 资有限 公司; 北海银 宏旅游 开发有 限公司 诉 讼森特股份承建北 海银基冰雪王国 项目,因北海晟佳 文化旅游投资有 限公司与北海银 宏旅游开发有限 公司拖欠工程款, 森特股份诉至法 院,涉及金额 750.78万元。750.78北海市银 海区人民 法院已出 具调解 书,根据 调解书, 对方未履 行,我方 已申请强 制执行, 案件正在 执行中。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被告 已支 付部 分款 项,余 款等 待对 方继 续支 付。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建科 工集团 有限公 司、中 建钢构 股份有 限公司 仲 裁森特股份承建深 圳会展项目,因与 中建科工集团有 限公司、中建钢构 股份有限公司就 深圳会展抵房协 议事宜,涉及金额 1,850.86万元。1,850.86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 会华南分 会已立 案,正在 审理中。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森 特 士 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国建 筑第二 工程局 有限公 司 诉 讼森特股份承建沈 阳金杯车辆制造 有限公司搬迁改 造项目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标段外 围护系统、屋面系 统工程项目,因中 国建筑第二工程 局有限公司无故 拖延支付相应工 程款,森特股份向 沈阳市辽中区人 民法院立案,涉及 金额 780.29万元。780.29沈阳市辽 中区人民 法院已受 理,案件 正在审理 中。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江 苏 丰 顺 新森特士 兴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诉 讼江苏丰顺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 我司未足额支付 材料采购款为由, 向江苏省常州市682.96本案已结 案,截至 本报告披 露日,已 按法院调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武进区人民法院 起诉我司,涉诉金 额 682.96万元。  解书执行 完毕。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北 京 鑫 太 行 建 筑 安 装 有 限 公 司森特士 兴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诉 讼北京鑫太行建筑 安装有限公司以 我司未足额给付 劳务工程款为 由,向廊坊市广 阳区人民法院起 诉我司,我司反 诉对方返还已多 支付的劳务款及 利息和违约款共 计约 491万元。610.4河北省廊 坊市中级 人民法院 正在审理 中。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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