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1:52:09 中财网
原标题: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江苏
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
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
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
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
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
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分钟。股东发言时,
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
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全部回答问
题时间不超过 30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
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
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
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
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
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
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6日13: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 588
号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无法主持时)过
半董事推举的其他董事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
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介绍参会人员
情况。

(二)宣读有关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四)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
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577,371.4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168,310.88元。截
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46,280,616.6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
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61,600,000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712,000.00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
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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