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6881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1:57:23 中财网
原标题:中钢洛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年 6月 6日,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钢洛耐的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2年 6月 6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中钢洛耐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中钢洛耐签订《持续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2024年上半年中钢洛耐在持续督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中钢洛耐在持续督 导期间未发生相关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中钢洛耐经营 情况,对中钢洛耐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钢洛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中钢洛耐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的内控制度的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 钢洛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中钢洛耐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 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2024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对中钢 洛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上半年,中钢洛耐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中钢洛耐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 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2024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中 钢洛耐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2024年上半年,中钢洛耐未发生 相关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需要专项 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风险因素
1、技术和人才流失风险
耐火材料产品种类众多,中高档产品存在较高技术壁垒。随着钢铁、有色、建材等高温工业的技术进步,以及对配套耐火材料的采购、施工等逐步趋向整体承包模式,下游客户对耐火材料供应商的技术配套、品种多样化、现场施工水平和现场应用技术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了更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多年来积累的专业技术基础、生产技术经验、工艺技术诀窍和现场服务经验若发生泄密或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公司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风险
高温工业的发展促进耐火材料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于耐火材料企业的持续研发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创新技术成果,但如果未来不能有效地将这些成果成功地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形成新产品,或者在技术革新进程中不能与时俱进,将可能被其他具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公司赶超,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

3、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耐火材料行业生产规模相对分散,整体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我国国内耐火材料行业整合速度加快,同时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参与中国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如果未来无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现有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为碳化硅、氧化铬、刚玉、高品电熔块、金属硅、矾土、镁砂等原材料。上述原材料受开采量以及耐火材料行业生产规模、市场变化、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近几年部分原材料价格有不同幅度的波动。若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将向耐火材料行业传导,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盈利空间。

6、环保要求进一步趋严风险
耐火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固废等污染物以及噪声污染。公司从事耐火行业时间较长,且一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做好环保工作,但随着国家及各省市地区对环保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强,可能给公司带来环保投入加大等风险,并对公司生产布局、工艺改进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出新要求。

7、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耐火材料销量增长较快,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在公司管理、科研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统筹能力不能够随着公司业务及人员规模的扩张而相应提升,则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8、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钢铁、有色、建材等类型企业,客户通常规模较大,信用资质良好,坏账风险较小。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行业情况、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9、税收优惠风险
中钢洛耐于 2022年 12月 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中钢洛耐院于 2023年 11月 2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耐研滨河于 2022年 10月 1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洛耐新材料于2021年 12月 15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目前正在按相关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如果将来国家、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利情形,公司不能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0、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作为国内耐火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耐火材料项目获得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公司以科研项目、创新平台等收到政府补助或相关科技奖励,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未来政府对行业支持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政府补助缩减甚至取消,将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1、行业风险
我国耐火材料行业生产规模相对分散,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头部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有限、智能制造水平不足、低价竞销、产品创新能力有限,行业利润率低。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参与中国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如果未来无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现有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全球环境更趋复杂严峻,随着不可预计的外部因素和政策影响,市场上下游供需出现变化,随时可能导致剧烈的价格波动与随之而来的竞争。

耐火材料主要应用的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军工等高温工业未来的市场状况、技术进步需求、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等发展趋势直接决定了耐火材料行业的市场前景。若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减缓,结构调整,耐火材料需求量将逐渐下降,也将导致耐材行业自身产能过剩;下游行业产品升级也将给耐火材料需求结构带来新变化、新要求。下游行业市场状况的改变,也将向其上游企业传导,存在上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的风险。

12、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全球经济仍处在调整中,受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汇率波动、通胀压力冲击、部分地区政治不稳定等因素影响,全球产业布局深度调整,外需增长不确定性增强。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若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市场需求释放动能不足,将对房地产市场复苏支撑有所减弱,钢铁、建材和玻璃等上游行业需求改善或不及预期,耐材行业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均或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或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与盈利能力。

13、诉讼风险
公司(被告)与内蒙古亿维玻璃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原告)于 2019年 7月3日签订《玻璃窑炉整体熔池新产品试验合同》,后双方对公司提供的耐火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产生争议,原告于 2020年 8月 10日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37,818,228.21元,并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司先后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上诉、司法鉴定申请书及民事反诉状,案件正在按照程序推进中。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2022年 6月 14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法院冻结资金 38,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 1.83%。2024年 1月 19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项诉讼,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法院判决的 20,609,223.04元,及公司无法收回原告 377.25万元货款。2024年 2月 1日,公司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2月 23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2024年 6月 28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128,999,596.001,370,283,541.18-1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560,997.2369,088,433.30-10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4,288,234.5938,943,632.72-18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56,473,099.65-95,311,144.55-64.17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3,038,792,771.223,073,506,315.58-1.13
总资产5,317,521,296.225,668,599,515.33-6.19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6 月2023年1-6 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90.0614-107.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90.0614-107.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03050.0346-188.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82.20减少2.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1.111.24减少2.3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96.29减少1.10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与合理性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下降 108.05%、188.05%,主要原因为钢铁行业进入减量调结构的下行周期,建材行业产业规模整体呈减量调整趋势,有色金属行业呈减速增长态势,对耐材整体需求减弱,公司目前仍处于产品结构调整过程中,传统高温行业需求减弱压缩了公司市场和利润空间。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64.17%,主要系本期支付购买商品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下降 107.98%、107.98%、188.15%,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建有先进耐火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建实验室和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多支专业结构完整的高素质协同创新团队,设有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先后承担多项国家、部(省)级课题,取得多项科研成果,21世纪以来,公司围绕耐火材料长寿化、功能化、轻量化、节能环保、资源化利用、应用模拟、表征方法及标准研究等方向开展研究,取得多项科技成果,不断为高温工业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提供耐火材料解决方案,以创新引领行业技术发展,为高温工业创造价值。

2、品牌认可度高
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是耐火材料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制定者,为我国耐火材料的引进、消化吸收及国产化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为长寿、功能、节能和绿色耐火材料的研发和技术集成做出了突出贡献。经过多年的耕耘,“洛耐”已成为一个市场认可度相对较高的知名品牌。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参与国内外行业相关展会,产品品质得到了中国宝武、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外大型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产品出口至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欧洲国家和地区,美国、加拿大、巴西等美洲国家和地区,日本、韩国、印度、越南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国内高温工业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声誉。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品牌建设,力争打造国际一流的耐火材料品牌,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国内外市场的广泛开拓。

3、具有丰富的生产组织经验和多品种生产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国有大型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公司已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炉窑设计、耐材配置、施工及系统集成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多次获得“宝钢优秀供应商”等称号。具有完整、严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特别是针对国际市场,公司是国内较早建立耐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的企业,为国际市场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依托产品和技术优势,通过系统技术集成,为客户提供从工程设计到综合配套、施工和应用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是高温工业领先的成套解决方案供应商。

4、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企业运营管理,促进了产品结构升级,保证了生产质量的稳定。公司拥有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检验、仲裁检验,日常委托检验、检验员委培等业务,是国内耐火材料行业检验业务范围最广的质检中心之一。公司采用 ISO、ASTM、DIN等先进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具有承担国际检测业务的能力。全面的检测能力,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58,594,957.8386,175,777.07-32.01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58,594,957.8386,175,777.07-32.0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5.196.29-1.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 5,859.50万元,较 2023年上半年降低 32.0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19%,较上年同期降低 1.1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省部及协会等各类科技成果奖励 4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1项,河南省专利奖一等奖 1项;发布团体标准 3项;围绕公司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新增申请专利 51项,新增授权专利 40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 948项,有效授权专利 576项。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119590307
实用新型专利2021358269
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112020
其他-26147
合计52431029643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8,500,000.00
减: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072,459,905.66
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423,966.16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7,944,358.51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849,833.87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174,080,807.75
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32,575,205.4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824,736,144.78
其中:账户活期金额324,736,144.78
购买的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0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中钢洛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 数量(万 股)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合计持股 数量(万 股)合计持 股比例 (%)2024年半年 度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中钢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42,435.00-42,435.0037.72质押数量: 25,437.24万 股
中国冶金科 技成果转化控股股东 子公司4,077.00-4,077.003.62-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 数量(万 股)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合计持股 数量(万 股)合计持 股比例 (%)2024年半年 度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有限公司      
薄钧董事、总 经理-118.66118.660.1055-
王战民副总经理-77.7077.700.0691-
王文武副总经理-77.2277.220.0686-
张利新副总经理-77.2777.270.0687-
耿可明副总经 理、财务 总监-77.3377.330.0687-
李旭杰董事会秘 书-77.5477.540.0689-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37.72%的股份,通过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6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1.34%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上半年中钢洛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中钢洛耐控股股东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 25,437.24万股,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中钢洛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