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科技(688459):哈铁科技2024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4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531,974.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1,068,025.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单位:元
2. 2024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公司于2022年制定《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哈威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募集资金,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以前年度情况: 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605,056.47 元,公司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605,056.47 元。上述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230C016386号)。 2. 2024上半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化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686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以前年度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2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募集资金定存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8日,到期日当天办理补流手续,超募资金已转入基本户中。 (2) 2024上半年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目前均存放于中行开发区支行进行现金管理,目前均已办理一年期定存,存款到期日为2025年1月5日,到期后执行补流程序。 2.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尚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七)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八)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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