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002537):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2:02:31 中财网
原标题:海联金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4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 10月 2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 2024年1月 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

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

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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