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300462):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2:13:01 中财网
原标题:华铭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根据相关规定,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9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4年 9月 20日(星期五),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20日上午 0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9月 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上述所有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 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18日至 2024年 9月 19日 上午 08:30 – 11:30,下午 13:00 – 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号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4年 9月 19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号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2016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号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人:蔡红梅、沈秀莲
电 话:021-57784382(转)2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08月 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62”;投票简称为“华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0日 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说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请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年 9月 19日(星期四)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邮寄方式(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号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016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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