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通脉(603559):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2:17:02 中财网 |
|
原标题:
*ST通脉: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59 公司简称:
*ST通脉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学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报告正文及摘要;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上公开披
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及公告原文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本公司、公
司、中通国脉 | 指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共创 | 指 | 上海共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国脉物联 | 指 | 中通国脉物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国脉时空 | 指 | 北京国脉时空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中科遥感 | 指 | 中科遥感(白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联通 | 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 | 指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中国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中国铁塔、铁
塔公司 | 指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爱立信 | 指 | 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
中兴通讯 | 指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吉视传媒 | 指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为 | 指 | 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中通服 | 指 |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06月30日 |
公司章程 | 指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基站 | 指 | 在移动通信系统中,连接固定部分与无线部分,并通过空中的无线传输与
移动台相连的设备。 |
物联网 | 指 | 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
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体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
现对物体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
云计算 | 指 | 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源的计算模
式。 |
3G | 指 |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是指支持高速数据传输的蜂窝移动通讯技术。 |
4G | 指 | 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集3G与WLAN于一体,能够传输高质量视频图像,
其图像传输质量与高清晰度电视不相上下。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IDC | 指 |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企业、媒体和各类网站提供大规模、高质量、
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网络批发带宽以及 ASP、EC 等
业务。 |
通信设备商 | 指 | 华为、爱立信、阿尔卡特和中兴通讯等为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设备的厂商。 |
ICT | 指 |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是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相融合
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概念和新的技术领域。目前更多地把 ICT 为一种向客户
提供的服务,这种服务是IT(信息业)与CT(通信业)两种服务的结合和
交融,通信业、电子信息产业、互联网、传媒业将融合在ICT的范围内。 |
大华 | 指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康 | 指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市中级
人民法院 | 指 | 长春中院或法院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通国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 Tong Guo Mai Communicat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TG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学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63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63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12 |
公司网址 | www.ztgmcom.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通脉 | 603559 | ST通脉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16,225,070.89 | 111,573,932.11 | 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397,249.20 | -47,489,103.7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302,056.31 | -38,191,329.1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0,268.53 | 12,757,966.13 | -144.9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239,639.51 | 117,115,926.79 | -50.27 |
总资产 | 1,100,565,168.50 | 1,105,874,248.24 | -0.4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23 | -0.2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95 | -13.74 | 减少54.21个百分
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36.95 | -11.05 | 减少25.90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4.92%,主要系报告期回款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减少50.27%,主要系报告期亏损导致。
主要财务指标说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54.21%,主要系报告期亏损导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 210,939.6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 | |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307,912.5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80.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27,095,192.89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为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服务内容与通信行业发展息息相关。主要为通信运营商提供网络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增值、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等服务业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通信运营商直接将服务外包给通信技术服务商。在通信网络领域,通信服务技术业务是刚性需求,通信网络的平稳运行需要通信运维优化等技术服务的持续投入,国内电信业务稳步发展一定程度上利于通信服务技术业务的需求增加。
2024年上半年,中国通信行业展现出稳定增长与技术创新的双重动力。根据工信部数据,电信业务收入达到7387亿元,同比增长3.7%,新兴业务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收入增长11.2%,占总收入25.5%。网络基础设施方面,5G基站数量达到383.7万个,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增至11.65亿个,其中光纤接入端口占比最高。根据工信部数据,3GPP规划于2024年完成功能冻结,标志着5G-Advanced有望在2024年下半年迎来产业化落地。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通信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专业施工企业和国内专业的通信技术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以通信技术服务、集成业务、IDC技术服务为主。主营业务客户涵盖
中国联通、
中国电信、
中国移动、中国铁塔、
吉视传媒、
中兴通讯、华三、大华、海康、宇视等国内主要通信运营商和通信设备厂商,并涉及政企、金融、教育、电力、消防、交通、水利等诸多领域。
公司的上述业务可以根据业务类型分为四个板块:
1、通信技术服务板块:包括通信管线工程、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网络维护服务;主要经营内容为客户提供包括通信网络工程服务和运维服务在内的专业化技术服务。针对不同客户的技术设备、网络架构等各类通信资源,制定相应的实施、运维等技术方案。主要客户为基础通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厂商以及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客户。
2、软件开发集成服务板块:包括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的主要经营内容是为客户提供所在行业或领域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客户为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包括智慧校园基础网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调测等方案的集成、弱电智能化工程、楼宇智能化系统等,主要客户为长春市公安局、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润置地(南宁)有限公司、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工业文化发展中心)等。
3、IDC技术服务板块:包括IDC运营维护服务和IDC增值服务,主要经营内容公司针对客户的网络架构、机房维护、平台增值服务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运营维护。主要客户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
4、商品贸易板块:商品贸易非公司主营业务,占收入比重较低,主要为其他业务板块产生的附带产品销售,包括电子产品、安防产品、信息化产品等,主要客户为各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专业优质的服务能力
在通信技术服务领域,公司凭借多年来积累行业经验、整合有效资源、打造专业化团队实现公司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在市场拓展方面具备较大优势,有较为丰富的大型基建建设、大型活动通信保障、突发抢险线路抢修经验,项目进度及施工质量得到业主单位高度认可,为当地通信行业及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生产管理能力
企业本着科学、高效的管理目的,进一步推进了项目管理模块和施工管理模块,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在全公司的应用,使得管理明晰,责权利分明,有效帮助利润的最大化。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和通信运营商经营策略,公司将生产管理能力的重点工作定位于成本管控方面,通过精细化的成本管控措施保障公司平稳发展趋势。
(三)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的客户主要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等。公司已在包括东北、华北、华南、华东等地区开展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务,通过多元化的客户类型和多地区的市场拓展策略稳定了近年的市场份额。公司将继续深挖市场渠道,谋划广阔布局,整合有效资源,创新拓展业务,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完善全面的专业资质
作为企业发展、开拓市场基础,公司将维护各项资质作为重点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包括“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在内的多项重要资质,这既是公司专业能力的体现,又是业务拓展的重要基础。公司主要资质如下:
序
号 | 资质名称 | 许可文件名类型 | 编号 | 许可机关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吉)JZ安许证字
[2007]001353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2 |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1220917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 |
3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222014328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4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222014328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5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222014328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6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322048681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7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322048681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8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322048681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9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322048681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10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322048681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11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322048681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12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专项(乙级)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A222006474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
13 | 信息通信网络系统
集成(甲级) | 信息通信建设企业
服务能力证书 | 通信(集)17107001 |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
14 | 有线广播电视工程
企业总承包(叁级) | 有限广播电视工程
服务认证证书 | ABP-FW-2022-045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
播电视规划院 |
15 | CMMI能力成熟度模
型叁级 | 软件能力成熟度认
证证书 | 65782 | CMMI研究院 |
16 | 运行维护叁级 |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
符合性证书 | ITSS-YW-3-2200202
40073 |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
技术协会 |
17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单位二级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单位二级保密资格
证书 | JLB21002 | 吉林省国家保密局、
吉林省国防科技工业
办公室 |
18 | 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 | 承装类五级、承修类
五级、承试类五级 | 2-2-00033-2024 |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
局 |
19 |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设计施工、维修壹级 | 资信等级证书 | 241314 | 吉林省社会公共安全
产品行业协会 |
20 | AAA级;AAA级;AAA
级诚信供应商;AAA
级诚信经营师范单
位;AAA级质量服务
诚信单位;AAA级重
合同守信用企业 | 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 XY31716601492572;
XY31712601492572;
XY31717601492572;
XY31718601492572;
XY31719601492572;
XY31714601492572; | 青岛格兰德信用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
21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 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 02023E1124R4M;
02023S1077R4M;020
23Q1772R4M |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 |
22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 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 016SY24I30344R0M | 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
责任公司 |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2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5.11万元,同比增加4.17%;公司实现营业成本10,99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10.48万元,同比增加11.24 %;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39.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1,190.8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6,225,070.89 | 111,573,932.11 | 4.17 |
营业成本 | 109,912,377.24 | 98,807,575.62 | 11.24 |
销售费用 | 1,908,925.89 | 2,966,254.77 | -35.65 |
管理费用 | 15,428,524.96 | 35,757,928.87 | -56.85 |
财务费用 | 2,689,812.14 | 4,444,759.14 | -39.48 |
研发费用 | 340,543.97 | 67,201.83 | 406.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0,268.53 | 12,757,966.13 | -144.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102,518.2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3,034.01 | -26,376,947.94 | 不适用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劳务外协费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人事变动较大未能如期开展研发活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回款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
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3,243,102
.31 | 0.29 | 1,640,821.90 | 0.15 | 97.65 | 主要系报
告期内收
到银行承
兑汇票增
加所致 |
应收款项
融资 | - | - | 55,066.58 | - | -100 | 主要系报
告期无发
生所致 |
合同资产 | 2,054,335
.10 | 0.19 | 10,592,559.0
9 | 0.96 | -80.61 | 主要系报
告期内合
同资产减
少所致 |
其他流动
资产 | 4,077,624
.08 | 0.37 | 7,945,168.30 | 0.72 | -48.68 | 主要系预
缴税费减
少所致 |
投资性房
地产 | 25,503,03
8.42 | 2.32 | 17,606,020.6
5 | 1.59 | 44.85 | 主要系报
告期投资
性房地产
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
产 | 1,498,121
.30 | 0.14 | 2,308,489.25 | 0.21 | -35.1 | 主要系报
告期租赁
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3,447,531
.22 | 0.31 | 5,154,660.91 | 0.47 | -33.12 | 主要系报
告期内其
他非流动
资产减少
所致 |
应交税费 | 7,813,687
.51 | 0.71 | 3,807,468.26 | 0.34 | 105.22 | 主要系报
告期暂缓
缴纳税款
所致 |
其他流动
负债 | 3,600,291
.42 | 0.33 | 1,217,753.38 | 0.11 | 195.65 | 主要系报
告期未终
止确认的
应收票据
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353,861.9 | 0.03 | 612,816.13 | 0.06 | -42.26 | 主要系报 |
| 2 | | | | | 告期租赁
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00 | 0.00 | 0.0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持
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上海共创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100% | 3200万 | IDC运维、IDC增值、
系统集成业务 | 4,467.77 | 3,005.66 | -151.73 |
上海奋捷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 | IDC运维、IDC增值、
系统集成业务 | 884.47 | 820.56 | -11.71 |
上海东正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 | IDC运维、IDC增值、
系统集成业务 | 365.98 | 307.56 | -17.36 |
北京新貌高科技有
限公司 | 100% | 550万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业务 | 6.94 | -11.24 | -4.54 |
中通国脉吉林省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500万 | 通信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服务 | 417.92 | -190.10 | -60.88 |
北京国脉时空大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 | 51% | 3000万 | 技术开发、遥感测
绘、基础软件服务 | 173.95 | -253.64 | -14.16 |
中通国脉物联科技
南京有限公司 | 100% | 5120万 | 物联网服务、软件开
发服务 | 3,401.02 | 2,349.98 | -24.42 |
北京国脉健祥科技
有限公司 | 60% | 1000万 | 通信技术服务 | 10.86 | 10.86 | -0.04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集中的风险:公司的客户分布情况较为集中,如果客户粘性和客户维系出现异常情况,对公司影响重大。并且,对于传统通信运营商,通信行业市场份额数量有限,而工程服务供应商较多,行业竞争愈演愈烈。所以,与公司主要客户的维系至关重要。
风险策略:一方面企业不断开发具有个性特色的优质产品或服务,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另一方面公司运营管理部分别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客户回访、咨询建议等,根据反馈信息进行调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提高顾客满意度。
2、技术风险: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技术的研发已成为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传统通信行业技术壁垒很低,公司的技术创新所需要的相关技术不成熟,技术创新所需要的相应设施不够完善。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通信运营商的传统业务收入面临增长瓶颈,IPTV、互联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迸发出蓬勃生命力,创新产品研发将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挑战。公司在这方面技术储备和市场定位存在一定不足,需要及时调整且具备配套资源。
风险策略:公司持续强化创新驱动,加大市场、技术、ICT技术产业创新投入,扩大科技创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方面进行内部培养,通过组织学习员工培养,凝聚多层次、创新型人才;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新技术与新业务的研究与试验,推动公司ICT产业链协同和技术成熟,加强对终端产业链的拉动和引导,促进未来通信技术的应用规模化发展。
3、业务拓展和转型的风险:通信行业是现代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行业之一,随着信息时代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公司主要客户各通信运营商已开启战略转型,公司也一直在探索转型思路,但对于传统主营通信业务量的下降和公司内部经营压力,公司的刚性成本调整难度较大,公司业务拓展和转型可能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风险策略: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和商业机会,合理调配公司资源,尽量围绕主业稳步开展ICT
数字经济业务。同时,有计划的降低公司营运成本。
4、资金周转风险:资金周转是企业的重要支撑,受通信运营商采购政策及结算方法的影响,通信工程审计周期较长,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回款周期长,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很大。公司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遇到新的项目机会多因资金不足而难以承接;若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无法及时收回款项情况下,更是影响正在执行的项目正常运转,公司还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和坏账损失风险。同时,供应商应付逾期导致公司诉讼案件增加,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加
风险策略:一方面公司运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定期跟踪合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交付与结算催收,缩短付款周期。另一方面,财务部严格把控运营资金管理及占用情况,公司层层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按月度、季度、年度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抓好资金日常的调整和控制,增强资金调控能力和应变能力。
5、管理风险: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通信市场份额的变动,公司的管理至关重要,如果成本、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措施出现问题,会出现公司管理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风险战略:公司依照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根据业务拓展情况,不断地提升管理能力、技术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有效监督和管理运营风险状况。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
决议 |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4.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14 | 2024.4.9 | 详见
注1 |
| | | | |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6.1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44 | 2024.6.14 | 详见
注2 |
| | | | |
注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薛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于鹏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共审议10项议案:(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7)《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8)《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两次股东大会均在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3楼会议室召开。其中: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均由董事长李学刚先生主持。董事、监事、董秘均出席,其他高管列席。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所有议案。公司前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四号——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李学刚 | 董事、董事长 | 选举 |
郭庆宁 | 副董事长 | 选举 |
吴晓军 | 董事 | 选举 |
邓华军 | 董事 | 选举 |
王锦 | 董事 | 选举 |
薛霞 | 董事 | 选举 |
陈红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徐玉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于鹏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陆飞 | 监事、监事主席 | 选举 |
邬桐 | 监事 | 选举 |
赵金鑫 | 职工监事 | 选举 |
李学刚 | 总经理 | 聘任 |
吴晓军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邓华军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史永勤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岳志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张鹏飞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张涵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张磊 | 董事 | 离任 |
刘海滨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王彦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学刚先生、邓华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徐玉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补选邬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选举李学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郭庆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3、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薛霞女士为公司董事,选举于鹏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4、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聘任李学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史永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聘任吴晓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6、董事张磊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3月20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7、独立董事刘海滨先生于2024年4月8日正式卸任公司董事职务。
8、副总经理王彦东先生于2024年4月25日从公司辞职,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本报告期不作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贯彻推动环境体系建设,贯彻落实 ISO14001、GB/T24001系列标准要求。为减少环境污染,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确保污水零排放。公司在全部运营地点实现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系统进行处理。办公楼卫生清洗使用环保型清洁剂。
实现废弃物有效处置回收。公司对施工、维护产生的废弃物,不混入生活垃圾,随时清运到规定地点,运输中防止漂散、遗洒。施工、维护中材料、设备的废包装物,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并堆放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持续改进”的环境保护方针,坚持与环境共赢,促进人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持生态平衡。坚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闭环管理,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运作。同时,将节能降耗工作视为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工作。通过建设管理体系、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少能源的使用和消耗,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在日常办公环境下,积极号召员工减少部门的报刊杂志订阅量,倡导电子阅读,节约纸张,双面打印,尽量无纸化办公,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努力降低出行中的能耗和污染,采取益于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在日常工作中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控制废弃物产生以减少污染、从而为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效运行“环境体系”及“6S管理”等制度,确定环境体系全年目标,制定方案,通过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输出公司所属各部门及生产单位的环境检查实际情况,节能降耗,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实际管理提升减少能源消耗。主要体现在公司所属车辆设立专人管理,及时检修,对于年检不合格车辆不允许投入生产以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指示,通过各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一方面,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通信网络建设提速,持续赋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治理模式创新,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在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面向乡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同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劳动力拓展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依托“技能扶贫”推动扶贫方式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 |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 承诺
期限 |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周才华、
徐征英、
李海霞 | 1、为避免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与中通国脉的潜在同业竞争,
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
中通国脉、上海共创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合作、受托经营
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中通国脉、上海共创及其下属企业相同、
相似或者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如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中通国脉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
的,则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中通国脉,并将该商
业机会给予中通国脉。3、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中通国脉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
任何经营活动。4、本人保证不利用对中通国脉及其下属企业的了
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中通国脉相竞
争的业务或项目。5、本人保证将督促上海共创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遵守上述承诺。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中通国脉所有;如因此给中
通国脉或上海共创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中通国脉或
上海共创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7、本人承诺本人在中通国脉任职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或变更。 |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周才华、
徐征英、
李海霞 | 1、本人在作为中通国脉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中通国脉及其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
免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中通国脉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利用中通国脉的股东地位,损害中通国脉或上海共
创的合法利益;不会利用自身作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中通国脉、上
海共创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或优先达成交易的
权利。
3、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中通国脉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通国脉及其下属企业向
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4、本人确认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
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
性。
本人同意,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中通国脉或上海共创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中通国脉或上海共创因此遭受的全
部损失。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 股份
限售 | 张显坤、
孟奇 | 三年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承诺期
限内有
效 | 是 | 承诺
期限
内有
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格确定。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
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
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 | | | | |
| 其他 | 实际控
制人、董
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
员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天内依法
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
格确定。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
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处理。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
制人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天内依法
回购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如有),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确定。上述发行
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并接受相应的约束措施:
1、对于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对于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漏方面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布公
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施;同时,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
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
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持
股的董
事、高级
管理人
员王世
超、唐志
元、李春
田、李全
林、张显
坤、王振
刚、张建
民、田国
华、于生
祥、孟奇 | 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对于未能履行股份锁定期、减持价格或意向的承诺,本人将回
购减持的股份,若回购价低于减持价,则所得收益(扣除手续费、
税费等合理费用)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个工作日内将所
得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
后延长 3个月,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该承诺事项之日起增
加 3个月锁定期。
2、对于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并扣减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对于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方面的承诺,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
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并扣减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发布公
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施;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股份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
4、对于未能履行前述三项涉及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致使投资者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独 | 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 | 长期有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立董事、
监事曲
国力、孙
德良、刘
朋孝、毛
志宏、张
金山、马
思龙、解
子明 |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对于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津贴或薪酬,扣减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
现金分红,发布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施;若致使投资者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如持有公司股份,该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2、
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 效 | | 有效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公司实
际控制
人王世
超、唐志
元、李春
田、李全
林、张显
坤、王振
刚、张建
民、田国
华、于生
祥、孟奇 | 1、如拟出售本人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
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
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
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2、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
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
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
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3、本人保证及承诺除非经股份公司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发
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股份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
动。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的规定向股份公司及有关机构
或部门及时披露与股份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本人将不会利用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公司实
际控制
人王世
超、唐志 | 1、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
控股企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人及关联方(股份公司及其下属
全资或控股企业除外,下同)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对
于与股份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方 | 长期有
效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元、李春
田、李全
林、张显
坤、王振
刚、张建
民、田国
华、于生
祥、孟奇 | 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股
份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3、本人将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章
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
联交易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
成股份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股份公司相应损失。 | | |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