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丽人丽妆(605136):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2:17:19 中财网
原标题: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公司代码:605136 公司简称:丽人丽妆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总股本400,45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402,751.00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丽人丽妆60513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杜红谱王壹
电话021-64663911021-6466391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844,527,534.943,047,949,889.12-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512,674,117.532,530,298,495.97-0.7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966,129,336.981,439,062,833.05-3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694,106.09-23,944,650.43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350,493.77-23,511,126.94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38,531,519.42-60,108,655.2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0.11-0.96增加1.0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1-0.0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1-0.06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3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黄韬境内自 然人32.46129,980,3040冻结6,000,000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7.5770,376,7450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4.9019,608,9390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9415,790,593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0.552,187,07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491,947,2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智胜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未知0.461,822,4000 
上海蓝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蓝枫策略1号证券 投资基金未知0.411,635,8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381,506,67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 据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未知0.301,194,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无。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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