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6号)同意,本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0,84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5,88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2,990,000.00元后(含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422,890,000.00元。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本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4,763,279.38元(不含税),扣除上述服务费用后,本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1,116,72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BJAA10B061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金额360,786,330.26元,年末余额62,153,461.60元。 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 XYZH/2024BJAA10B048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62,158,484.50元,该账户已于2024年4月22日销户,2024年6月末余额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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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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