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鹏飞(30035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2:32:58 中财网
原标题:华鹏飞: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号:(2024)06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鹏飞股票代码30035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程渝淇  
电话0755-841909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 皇岗路 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430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59,789,620.54196,212,942.37-18.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470,170.58-12,869,984.2728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17,923,067.83-18,820,731.734.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400,012.55-39,856,437.1451.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2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2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7%-1.62%4.1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103,969,275.671,171,154,060.78-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25,199,286.47901,729,115.892.6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38,07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京豫境内自 然人15.71%88,364,32566,273,244质押34,200,000
张倩境内自 然人3.86%21,704,01616,278,012  
郑志钱境内自 然人3.01%16,915,4600  
丁伯剑境内自 然人1.80%10,122,0300  
吴建克境内自 然人1.60%8,997,9550  
齐昌凤境内自 然人1.32%7,449,9755,587,481  
夏昱境内自 然人0.36%2,023,0000  
蔡彬微境内自 然人0.36%2,022,6000  
林淑琴境内自 然人0.32%1,811,0800  
马原圃境内自 然人0.31%1,7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股东齐昌凤为张京豫配偶,张倩为张京豫、齐昌凤之女。 2、公司股东张光明、张超与张京豫为兄弟关系。 3、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名普通股股 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1、公司股东郑志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0,100股外,还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875,360股,实际合计持有 16,915,460股。 2、公司股东夏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23,000股,实际合计持有 2,023,000股。 3、公司股东蔡彬微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30,000股外,还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92,600股,实际合计持有 2,022,600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设立、注销子公司等事项,分别为: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万元在新疆设立霍尔果斯华鹏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3日完成工商
注册登记手续,公司持股 100%;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鹏飞(香港)有限公司和自然人 Nazerke Yessimova(娜泽)拟在哈萨克斯坦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TOO《HPF KZ》(中文:哈萨克华鹏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坚戈(约人民币 340元),
公司持股 99.5%,Nazerke Yessimova(娜泽)持股 0.5%;
(3)因全资子公司苏州亮鹏未能如期启动业务,经审议同意对其进行清算注销,并于 2024年 6月 28日完成注销手续。

(4)华合碳科(公司持股 61%,睢宁沣石持股 39%)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睢宁沣石以人民币 40,652.90 元购买公
司持有的 25%股权,该事项仍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所持股份降为 36%,睢宁沣石持有股份 64%。公
司于 2024年 7月 4日收到睢宁沣石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
标以及终止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4.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4年 7月 8日公司完成了对 44.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3、因公司与李长军、杨阳就关于业绩承诺事项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李长军、杨阳作为申请人申请撤销业绩补偿的承诺,仲裁涉及金额约为 54,147万元。2022年 12月 15日,公司收到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送达的(2022)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 0189号裁决书。根据裁决,李长军、杨阳应
向公司支付 2018年度的补偿款金额人民币 6,803.05万元,剔除应当由公司承担的仲裁费用即实际应当向公司支付
6,719.38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杨阳、李长军已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披露的《关
于业绩承诺所涉事项仲裁结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

4、2021年 6月 16日,公司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根据各自在相关行业的资源与优势,双方愿意在推动无人机应用、工业升级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
年 7月 9日,公司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愿意在推动智慧物流和产城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年 10月 20日,公司与四川创新社会发展与管
理研究院就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按照政产学研用投营协同创新机制,在新一代智
慧社区治理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年 12月 28日,公司与愿景明德(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致力于全国范围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城区低效土地再开发、物业管
理服务、闲置资源盘活、养老服务及相关配套便民服务设施改造运营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年 12月 30日,公司
与深圳市深中润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致力于“绿色节能+
健康低碳+智慧人居”的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社区建设,包括不局限于新建建筑的智慧楼宇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现有物业
及老旧社区的综合整治改造、闲置资源盘活、养老服务及相关配套的便民设施改造运营及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等
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4年 2月 27日,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供应链领域分别拥有各自的资源与优势,并致力于在跨境综合物流方面进行战略合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于公司与四川创新社会发展与管理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与愿景明德(北京)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深中润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于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75号、
(2021)082号、(2021)125号、(2022)001号、(2022)002号、(2024)012号。上述协议仅为双方形成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
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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