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武汉联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802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发行价格为 40.3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2,746.7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990.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5,756.25万元。大信会计师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9月 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2]第 2-0007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确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分行、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 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此外,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中尚有购买理财产品 13,000万元,具体情况参见“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去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速光模块及 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及“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变更为由全资孙公司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联特”)实施。 将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出售至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联特,新增马来西亚联特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587.9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8.56万元,共计 8,786.46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499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 9月 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2.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46.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990.4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756.2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5,784.96万元(含超募资金 5,764.25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与部分手续费)。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 1月 4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建设创新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 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 5,784.96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 12个月。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5,792.86万元,余额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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