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30117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4-062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亿马”)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将“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 2024 年8月24日延至2025年8月24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37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1年 11月 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78,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66元,募集 资金总额 573,117,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2,856,828.00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0,260,652.00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募集资金为 230,899,152.00元。该项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环验字(2021)0600012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资金存管银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办公场地,引进优秀 人才,建立深圳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和展示中心,加强公司的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等综合能力。该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 12个月,涵盖 场地购置、配套设施建设、硬件设备配置、人员调动及招募多阶段实施建设。 截至本会议日,该项目已完成场地购置,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及 展示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调动、招募尚在推进。 该项目计划新增 81人,公司原计划通过专场招聘、高端技术人才引 进等渠道进行团队建设。为控制整体投入成本,公司对人才引进渠道、招聘办法加以调整,该部分投入进度放缓。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24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 的审慎决议,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深圳综合运营中心”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基于审慎原则作出,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亿马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天亿马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 (三)《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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