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68.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92,031,046.87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82,5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0,884,008.26元(其中募集资金70,153,299.36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0,730,708.90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024,484.60元。 (2)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赎回理财产品95,000,000.00元。 (3)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298,561.12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71.85元。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34,055,531.47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7,657,812.93元(其中募集资金15,628,814.76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2,028,998.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转的少量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2,030,933.90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298,561.12元),已扣除手续费1,935.73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手续费271.85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元。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25.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7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297.30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受托方,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的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相关的物流、人员、采购等均受到影响,导致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总投资额的情况 因原生产线供应商被收购后战略调整不再对外出售电池生产线,公司将生产线由外购调整为自制,产能规模相应增加,同时调整生产大楼规模,2021年8月,公司将原“年产 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调整为“年产 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由 25,398.23万元调整为44,313.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是在原募投项目“年产 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的基础上,生产线产能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未发生变化。该项目调整后预计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2.58%,静态回收期(税前)8.62年,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42,934.29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0,838.58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变更项目名称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继续实施, 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项目中。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4,313.41万元(其 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25,398.2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有部分设备投入使用,该项目将于2024年12月整体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5: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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