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688176):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年 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经审议,监事会通过《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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