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1289):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 202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8月 28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2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 28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号(c幢)3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利强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宫宇飞、唐超雄因公请假;在任监事3人,刘晋冀、郝静茹、吴进梅因公请假;高级管理人员杨文静、丁鶄、李星运、史文义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秦季红律师、管玉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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