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30106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2.69元,共计募集资金 145,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55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7,822.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9月 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62.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26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9月 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基于实际情况并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20日、2024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新建营销网络项目”各延期 12个月,以上三个项目分别延期 24个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五)投资期限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匠心家居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匠心家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 岩 傅志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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