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 6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795.5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年 8月 5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 01月 01日至 0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22.8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36.86万元,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 893.77万元。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080.14万元。 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 2022年 8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监督。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变更“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黄京埔北路 1 号 3 栋 101、201、301、401、501、601、701、801 室。同时,新增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海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增加实施主体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资金 49,067.98万元,超募资金 55,420.99万元。 (1)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 52,000.00万元。 (2)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68元/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转出超募资金 26,000,000元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中已使用超募资金 25,157,022.16元(含交易费用)支付回购股份金额,其余部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附件: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合计数与各列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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