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维海德(301318):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维海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维海德”)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约》下的债务或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 1,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维海德(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维海德(香港)有限公司 VALUEHD (Hong Kong) Co., Limited 注册登记号(公司编号):2989177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界荃灣區海盛路 11號 ONE MIDTOWN 9樓 902房 董事:史立庆 股本:1,200,000HKD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材料的出口贸易及国际业务拓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维海德(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为维海德(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香港维海德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合同,公司本次拟为香港维海德与该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 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事项,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香港维海德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保障相关业务顺利开展,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体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若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5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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