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安信深圳科技LOF (167506):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6:42:11 中财网

原标题:安信深圳科技LOF :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中期报告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29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11.1重要提示....................................................................11.2目录........................................................................2§2基金简介......................................................................42.1基金基本情况................................................................42.2基金产品说明................................................................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2.4信息披露方式................................................................52.5其他相关资料................................................................5§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5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53.2基金净值表现................................................................6§4管理人报告....................................................................8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8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0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1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2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3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3§5托管人报告...................................................................13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3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3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3§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36.1资产负债表.................................................................136.2利润表.....................................................................156.3净资产变动表...............................................................166.4报表附注...................................................................18§7投资组合报告.................................................................39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9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0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1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3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4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4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5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5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5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5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5§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7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7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47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8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8§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8§10重大事件揭示................................................................48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8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9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9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9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9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49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010.8其他重大事件..............................................................51§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2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52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2§12备查文件目录................................................................5212.1备查文件目录..............................................................5212.2存放地点..................................................................5212.3查阅方式..................................................................52§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 
场内简称安信深圳科技LOF 
基金主代码167506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6日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110,049,869.5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1月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A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750616750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79,167,789.16份30,882,080.36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 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利用长期稳定的风险模型和交易成本模型, 按照成份股在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 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增发、配股、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 及权重发生变化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 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 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 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通过港股通 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 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 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孙晓奇任航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95599 
传真0755-82799292010-6812181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 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9 楼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 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27-29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518026100031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谷澍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essence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A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144,420.89-89,967.40
本期利润-6,852,140.20-2,631,387.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853-0.084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9.56%-9.6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8.73%-8.84%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547,065.26-4,033,455.4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206-0.13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9,620,723.9026,848,624.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7940.8694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2.06%-13.06%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A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88%1.34%-3.28%1.36%0.40%-0.02%
过去三个月-1.01%1.41%-1.90%1.43%0.89%-0.02%
过去六个月-8.73%1.68%-9.44%1.70%0.71%-0.02%
过去一年-20.24%1.41%-21.13%1.42%0.89%-0.01%
过去三年-42.04%1.42%-44.70%1.44%2.66%-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2.06%1.56%-15.98%1.57%3.92%-0.01%
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C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90%1.34%-3.28%1.36%0.38%-0.02%
过去三个月-1.07%1.41%-1.90%1.43%0.83%-0.02%
过去六个月-8.84%1.68%-9.44%1.70%0.60%-0.02%
过去一年-20.44%1.41%-21.13%1.42%0.69%-0.01%
过去三年-42.47%1.42%-44.70%1.44%2.23%-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3.06%1.55%-15.98%1.57%2.92%-0.02%
注:根据《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中证深 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围绕深圳科技创新主题,从成长、估值、质量以及研发四个维度选取一定数 量的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股,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权,以反映深圳科技创新主题上市公司的整体表 现。由于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为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且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2月6日。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于2011年12月,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5.0625亿元人民币,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9.84%的股权,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95%的股权,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持有20.28%的股权,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93%的股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92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如下: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国制造2025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企业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合作创新主题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尊享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恒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量化精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安信民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价值驱动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价值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价值发现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安信禧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安信成长动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尊享添利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平稳双利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创新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浩盈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平稳合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均衡成长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招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价值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宏盈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汇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民安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穗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楚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远见成长混合金、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华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臻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洞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启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睿见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泽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数字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长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安信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施荣 盛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1 月13日-11年施荣盛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研究 助理、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 经理。现任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深圳科 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安信量化精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根据公司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填写,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根据公司决定的聘任日期填写、“离职日期”根据公司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1.3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诚实信用、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美国经济增长出现波动,欧洲经济复苏态势不稳定,面临诸多压力。对美联储年内降息的预期也有所起伏。在国内方面,中国经济运行整体呈现向好态势,但仍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且外部环境更为复杂严峻。在经济运行中,地产、基建等方面表现较弱,但供给端的修复略超预期。在政策方面,货币政策保持相对宽松,财政政策也有望进一步加大力度,以推动经济的实质性提升和改善。然而,要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还需要政策的持续发力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是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该指数是基于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界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技术服务、航空航天等,并且立足于对标硅谷的高科技城市、中国科技创新的龙头城市深圳,选择深圳本地科技类上市公司(沪港深三地上市)中,以研发投入为核心指标,与估值、成长、质量等指标相结合形成科技股指标体系,筛选出研发驱动型的优秀深圳科技公司。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严格遵守风险和合规等管理流程,确保本基金的安全运作。

在应对申购、赎回和成分股调整的基础上,跟踪指数的收益,力争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值增长率为-8.73%;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0.869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4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下半年,从经济层面看,我国经济有望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可能会有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出台,以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为应对挑战,货币政策或将保持适度宽松,预计2024年下半年证券市场将呈现出较为积极的走势。美联储政策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或将减弱,但是美国大选对于下一阶段中美关系,特别是在经贸、军事安全等领域将产生深远影响。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是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该指数主要是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技术服务、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领域内选股。

随着国家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特别是二十大强调要促使中国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加快产业升级,在深化自主可控等领域或将会出现较大的投资价值。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估值调整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设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确定不同基金产品及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保证基金估值业务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分管投资的公司领导担任,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研究相关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运营部分别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组成,以上人员均具备必要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估值委员会各成员职责分工如下:投资研究相关部门负责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合理的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运营部负责日常估值业务的具体执行,及时准确完成基金估值,并负责和托管行沟通协调核对;风险管理部协助评估相关估值模型及参数,向估值委员会提出建议;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的一致性进行检查,确保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当估值委员会委员同时为基金经理时,涉及其相关持仓品种估值调整时采取回避机制,保持估值调整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签约的定价服务机构为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无。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托管人认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上年度末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1,141,672.381,205,539.68
结算备付金 3,170.2172,120.01
存出保证金 7,224.1014,668.50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95,838,894.49107,251,432.68
其中:股票投资 90,771,858.19101,727,147.4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067,036.305,524,285.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清算款 231,263.76-
应收股利 82,852.00-
应收申购款 35,566.1784,468.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
资产总计 97,340,643.11108,628,229.6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50,000.00300,102.49
应付清算款 213,164.8331,160.23
应付赎回款 171,762.50379,053.99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544.8644,964.77
应付托管费 8,108.988,992.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5,615.006,279.1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2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182,098.10230,784.98
负债合计 871,294.271,001,338.81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110,049,869.52112,019,007.13
未分配利润6.4.7.8-13,580,520.68-4,392,116.25
净资产合计 96,469,348.84107,626,890.8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97,340,643.11108,628,229.69
注: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10,049,869.52份,其中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A基金份额总额79,167,789.16份,基金份额净值0.8794元;安信深圳科技指数(LOF)C基金份额总额30,882,080.36份,基金份额净值0.8694元。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8,975,049.4110,562,185.83
1.利息收入 5,737.0411,736.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5,737.0411,736.2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66,342.93-8,939,709.2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561,441.97-10,074,459.8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68,637.45101,601.54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3--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759,147.451,033,149.07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16-9,249,139.4319,486,802.6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172,010.053,356.10
减:二、营业总支出 508,478.31708,779.52
1.管理人报酬6.4.10.2.1245,763.43373,378.84
2.托管费6.4.10.2.249,152.6974,675.77
3.销售服务费6.4.10.2.333,998.9074,041.4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1,895.433,079.2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1,895.433,079.28
6.信用减值损失6.4.7.18--
7.税金及附加 0.040.09
8.其他费用6.4.7.19177,667.82183,604.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9,483,527.729,853,406.3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9,483,527.729,853,406.3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483,527.729,853,406.31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12,019,007.13--4,392,116.25107,626,890.88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12,019,007.13--4,392,116.25107,626,890.8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969,137.61--9,188,404.43-11,157,542.04
(一)、综合收益 总额---9,483,527.72-9,483,527.7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969,137.61-295,123.29-1,674,014.32
其中:1.基金申 购款9,134,480.75--1,055,504.088,078,976.67
2.基金赎 回款-11,103,618.36-1,350,627.37-9,752,990.9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10,049,869.52--13,580,520.6896,469,348.8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19,616,896.79--2,673.56119,614,223.23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19,616,896.79--2,673.56119,614,223.2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6,416,054.28-11,310,821.604,894,767.32
(一)、综合收益 总额--9,853,406.319,853,406.3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6,416,054.28-1,457,415.29-4,958,638.9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43,935,144.80-3,955,327.7147,890,472.51
2.基金赎 回款-50,351,199.08--2,497,912.42-52,849,111.5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13,200,842.51-11,308,148.04124,508,990.5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20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1739号文“关于准予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2日,募集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962175_H08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19,538,968.48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7,325.2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2)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7%、3%和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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