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 (013610): 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 : 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0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5 6.1 资产负债表 ............................................................. 15 6.2 利润表 ................................................................. 16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8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8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4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5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5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5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0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0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0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2.2 存放地点 ............................................................... 51 12.3 查阅方式 ............................................................... 5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84只,分别为: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嘉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裕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安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润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丰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信保诚弘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债0-2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国企红利量化选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研究分析方面,公司通过统一的研究平台发布研究成果,并构建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风格维度库等,确保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端,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同向交易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同时,公司每个季度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反向交易以及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进行统计分析,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本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旗下所有产品的交易价格、产品投资杠杆、集中度、反向交易等进行控制,事后根据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相关情况由投资组合经理出具情况说明后签字确认。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公司旗下管理的其它产品之间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未发生主动投资杠杆超标情况。对于债券交易价格监控结果,每日、每月对现券、回购交易价格偏离及回购投资情况按照要求进行统计,并对需要上报的情况按时进行上报。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A股市场波动较大,一季度先跌后涨,二季度先强后弱。其中上证指数,沪深300,创业板指,红利指数的区间回报分别为-0.25%,0.89%,-10.99%,11.29%。风格上看,以红利为代表的大盘价值风格上半年远跑赢创业板为代表的中小盘成长股。从细分行业看,红利方向中的银行、家电、石油石化、电力等表现相对领先;成长板块中的消费电子、通信表现较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半导体设计等表现较差;消费医药板块经历了二季度末的下跌以后上半年相对落后。二季度后半段整体市场交易量有所萎缩,一度下降至6000亿左右。 国内宏观来看,一季度国内经济整体平稳,消费与投资波澜不惊,出口数据好于预期;二季度国内经济环比略有降速,社融数据因为手工调息等因素出现下行,通胀水平依然较低。两会期间政府公布了2024年的财政预算情况,赤字率符合市场预期,广义财政预算好于市场预期;同时政府公布了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补助和消费品补贴的计划。二季度房地产领域政策不断,包括一线城市进一步放松限购政策、央行放宽首付比例限制和贷款利率下限限制、地方政府收储存量房等。新质生产力方面,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多家国有银行参与出资;低空、车路协同等新质生产力方向也有持续政策跟进。 海外方面,地缘政治的不稳定性依然是影响A股的重要变量。一方面是全球大选年背景下,欧美等经济体的贸易保护主义氛围愈发浓重,针对我国部分制造业产品出口设置了更高的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出口前景构成一定的挑战;另一方面,俄乌和中东地区的紧张局势对风险偏好仍然是偏压制。美联储利率一直没有调降,也给整个权益资产估值定价带来一定压力。 一季度应对大幅波动的市场,我们适当均衡了组合,降低了小市值公司和部分成长股的持仓,增加了红利和长久期资产的持仓。二季度我们根据产业和公司发展变化调整了部分持仓,增持了消费电子、食品饮料和机械,降低了软件、传媒等短期业绩承压行业的权重。整个基金资产仍然相对均衡的分布在价值和成长领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当下的市场点位和定价反映了过度悲观的预期,下半年存在较大的修正可能。与全球权益资产相比,A股目前的估值水平偏低;随着下半年财政支出下放带来的实物工作量抬升以及地产政策放松后数据潜在转好的可能,经济增长可能会超预期;同时电动车,军工,医药,新能源,半导体等新质方向下半年也陆续会迎来业绩向上的拐点,在目前较低的估值水平下,有望迎来一个中长期较佳的布局时点。目前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仍然来自于选举大年地缘政治和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我们会密切关注。应对这些不确定性,部分红利资产或仍然具备中长期稳定回报的配置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置了估值决策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适当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定期进行评估,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权益投资负责人、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海外投资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管理人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认为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决策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估值相关数据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第3650号《关于准予中信保诚全球中国教育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注册的批复》和证监许可[2021]2786号《关于准予中信保诚全球中国教育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949,093,789.5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9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49,734,145.5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40,356.0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除6.4.5所列变更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05%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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