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 (004413): 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1:21:06 中财网

原标题: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 : 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中期报告



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其他指标 ....................................................................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2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4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4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4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4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5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5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9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2 存放地点 .................................................................. 49 12.3 查阅方式 .................................................................. 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4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2,823,187.8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较低 风险的量化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 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然后, 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四 个部分组成。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 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20%*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吴曙明袁耀光
 联系电话010-66228888010-585606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010-6622800095568 
传真010-66228001010-5709338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 国际金融中心16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 国际金融中心16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3100031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高迎欣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ccbfund.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 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6,649.90
本期利润-205,933.5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4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0.4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940,894.5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08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1,764,082.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08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0.8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48%0.12%-0.62%0.18%0.14%-0.06%
过去三个月-0.54%0.16%0.25%0.21%-0.79%-0.05%
过去六个月-0.40%0.25%1.76%0.31%-2.16%-0.06%
过去一年-1.56%0.20%1.57%0.24%-3.13%-0.04%
过去三年-1.07%0.23%7.47%0.24%-8.54%-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0.88%0.22%28.18%0.26%-7.30%-0.0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20%*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中证 指数公司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其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在中 证系列指数中,中证500指数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其成份股包含了500只沪深300指数 成份股之外的A股市场中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小市值股票,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 公司的整体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 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 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2亿元。

公司拥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QDII、保险资金受托等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下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深圳、南京、武汉七家分公司,并分别在上海和香港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善建财富 相伴成长”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专家,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

公司以持续优秀的管理能力、完善周到的服务,为超过8000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管理运作16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规模1.12余万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溢 麟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年1 月4日-7张溢麟先生,硕士。2016年5月毕业于美 国芝加哥大学统计专业,同年9月加入建 信基金,历任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助理 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兼研究员、 投资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4日起任建 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4年6月27日起任建信 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薛玲数量投资 部副总经 理,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2023年1 月5日2024年1 月29日11薛玲女士,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博士。 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电力科 学研究院农电与配电研究所工程师、2010 年1月至2013年4月任路孚特(中国)科 技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3年4月 至2015年9月任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研究员、投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我 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部 门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7月4日起任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5 月27日至2018年4月25日任建信鑫盛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年9月13日至2023年8月29 日任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28日起任深 证基本面 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12月20日起任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22日起任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 月5日至2021年5月31日任建信智享添 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10月 25日起任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13日至 2021年8月9日任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 14日任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2年9月21日起任建信 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3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29日任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1月29日起任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24 年6月27日起任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薛玲的管理日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9日。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定和《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

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原因是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间,基金管理人以量化策略为基础,利用资产配置模型和量化模型进行仓位控制、个股选择和风险管理。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一直保持略低的权益仓位,并在小范围内波动,权益部分以稳为主,采用尽量控制回撤的量化策略。剩余仓位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利率债以及回购,力争获取较为稳健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0.40%,波动率0.2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76%,波动率0.3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报告期间,市场整体大幅震荡。今年以来,市场主线切换为红利类的高股息策略,银行、电力、煤炭等异军突起,其他板块表现平平。到了5、6月份,市场结构依旧较为分化,受市场和于成长股。面对如今的市场环境,我们也将研究适合现有环境的策略,在做好收益与风险平衡的前提下,努力改进我们的量化模型。尤其是深挖适应现在市场行情的各类因子、研究适合市场投资主线内的策略、因子等,借鉴主动选股逻辑,并充分发挥量化的优势,力争实现更优的收益风险比。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风险与合规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

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1,076,814.781,053,208.22
结算备付金 958,233.88725,048.86
存出保证金 2,253.561,457.26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9,996,278.1520,439,630.95
其中:股票投资 9,996,278.1510,073,110.4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0,366,520.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40,010,183.5430,037,787.72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52,043,763.9152,257,133.0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2,544.4244,009.73
应付托管费 8,508.878,801.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228,628.15234,305.28
负债合计 279,681.44287,116.9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42,823,187.8842,823,187.88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8,940,894.599,146,828.17
净资产合计 51,764,082.4751,970,016.0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2,043,763.9152,257,133.01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2088元,基金份额总额42,823,187.8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72,408.41812,790.02
1.利息收入 345,227.39219,495.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8,327.449,076.1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336,899.95210,418.9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89,764.50690,499.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361,240.21232,815.7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276,560.95294,796.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74,443.76162,887.8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262,583.48-97,205.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378,341.99382,416.71
1.管理人报酬6.4.10.2.1257,857.64261,137.03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51,571.5152,227.45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3.95
8.其他费用6.4.7.2368,912.8469,048.2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05,933.58430,373.3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05,933.58430,373.3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5,933.58430,373.31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42,823,187.88-9,146,828.1751,970,016.0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42,823,187.88-9,146,828.1751,970,016.0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05,933.58-205,933.58
(一)、综合收益 总额---205,933.58-205,933.58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42,823,187.88-8,940,894.5951,764,082.4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43,132,597.71-9,394,966.0452,527,563.7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43,132,597.71-9,394,966.0452,527,563.7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800,600.15--426,574.98-4,227,175.13
(一)、综合收益 总额--430,373.31430,373.3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3,800,600.15--856,948.29-4,657,548.4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96,810.60-21,693.45118,504.05
2.基金赎 回款-3,897,410.75--878,641.74-4,776,052.4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39,331,997.56-8,968,391.0648,300,388.6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2号《关于准予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65,808,786.7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35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4月 1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66,367,017.1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58,230.4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可不受上述5%的比例限制。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20%×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076,814.78
  
加:应计利息105.33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076,814.78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0,364,168.05-9,996,278.15-367,889.9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0,364,168.05-9,996,278.15-367,889.9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