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2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2024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527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 17日)收市股本总数 91,47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 10股配 2.50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7.55元/股。海鸥股份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21,048,86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918,938.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65,895.1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53,043.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2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0年 8月 13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 8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1年 8月 25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8,558,272.82元存储于专项账户中: 单位: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 2021年 10月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08,838,358.16元。详见本报告“附表 1: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自 2019年 6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至2020年7月 27日止期间,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金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301号。 公司于 2020年 8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 8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8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 8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1年 8月 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年 8月 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8月 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5,264.83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 8,050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年 7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8月 日 2024 30 附表 1: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 8,05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5,264.83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 金补足,项目预计建设工期 2年。新项目包含了原项目的目标,并增加了冷却设备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新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探索和研究前沿冷却技术提供了充足的条件,有利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叠代升级,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与性能。此次变更更加符 合冷却塔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 2021年 8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号】,2022年 3月 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号】。该项目前期投入、 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可实施部分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 3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 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经公司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 注 3:上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号】。该项目前期投入、 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可实施部分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 3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 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经公司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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