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301126):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7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1,626,4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7元,共计募集资金63,861.89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4,245.28万元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471.7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 59,616.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69.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946.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目前项目尚未完工。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将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经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82.3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9.8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4,652.14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456号)。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 1-6月
利润为1,717.29万元。建设期内,本项目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3.55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99万元。本项目2023年结项,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06.22万元,达到 预计效益。 [注 2]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 算。目前项目尚未完工。 [注 3]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营效益情况,也不存在承诺效益和预计效益,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注 4]根据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 展项目”结余资金1,406.51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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