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何氏眼科(301103):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7:20:47 中财网

原标题:何氏眼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29

2024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跃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文本及公告的原稿;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4、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业务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何氏眼科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4年半年度
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国内电商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跨境电商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为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铁西何氏沈阳铁西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沈阳何氏全资子公司
沈河门诊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沈河眼科门诊部,为沈阳何氏分公司
大连何氏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葫芦岛何氏葫芦岛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何氏视光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何氏北京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何氏重庆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门诊上海何氏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溪何氏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普兰店何氏大连普兰店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大连何氏全资子公司
海南何氏、海南博鳌医院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医健科技沈阳医健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共好科技沈阳共好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共福科技沈阳共福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共兴科技沈阳共兴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眼科研究发生在视觉系统,包括眼球及与其相关联的组织有关疾病的学科。眼科 一般研究玻璃体、视网膜疾病,眼视光学,青光眼和视神经病变,白内障等 多种眼科疾病。
白内障各种原因引起的晶状体代谢紊乱,导致晶体蛋白质变性而发生混浊,表现为 视物模糊,视力减退,严重者可出现失明。
屈光不正当眼调节放松状态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不能在视网膜黄 斑中心凹聚焦,将不能形成清晰的物像,包括远视、近视及散光。
青光眼一组以特征性视乳头萎缩和视野缺损为共同特征的疾病,病理性眼压增高、 视神经供血不足是其发病的原发危险因素。临床上根据病因、房角、眼压描 记等情况将青光眼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先天性三大类,其中原发性青光眼 根据眼压升高时前房角的状态,分为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
视网膜病发生在视网膜上的眼部疾病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何氏眼科股票代码30110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何氏眼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Liaoning He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HES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晋峰孙琦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层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层
电话024-23882921024-23882921
传真024-23882921024-2388292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84,757,474.76620,995,594.44-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063,967.5478,347,857.61-6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24,356,076.2674,360,395.21-6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9,776,720.00111,264,837.73-10.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350.4958-69.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350.4958-69.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3.58%-2.4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417,992,248.542,483,695,372.45-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36,002,056.422,075,313,837.01-1.8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5,105.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585,802.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64,820.81 
减:所得税影响额-65,157.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354.16 
合计-292,108.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政策推动眼科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2024年眼科医疗行业政策延续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主要措施包括:推动眼科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
展、深化医改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建设,推动眼科优质医
疗资源扩容下沉,有效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科学矫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白内障复明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糖
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底疾病的筛查能力,推动角膜捐献事业有序发展。深化医改组织领导机制包括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
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
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2024年眼科医疗行业政策频出,部分政策/文件如下:

发布时 间发布单位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2024年 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 家疾控局、国家药 监局关于推进儿童医 疗卫生服务高质 量发展的意见提供高质量的儿童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建立覆盖从出生至 成年的完整发育周期的行为发育监测和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出生缺陷 防治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筛查。围绕儿童体格生长监测、心理行为发 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等方面,强化儿童全周期保健服务。加强 医疗卫生机构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保健业务指导,增强学校、幼儿园的 儿童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针对儿童时期常见的“小眼镜”“小胖墩”、脊 柱侧弯、心理行为异常、贫血、龋齿等健康问题,广泛开展科普教 育,加强监测评估,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加强对儿童慢 病、肿瘤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
2024年 3月教育部办公厅、国 家卫生健康委办公 厅、市场监管总局 办公厅、国家疾控 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等 四部门关于开展 第 8个全国近视 防控宣传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 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 2次视力监测制度。宣传教育月期间, 各中小学校开展 1次视力监测,重点关注中小学生寒假返校后视力变 化情况,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各地卫生健康部门 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医教结合,医校协同,支持和指导医疗机构协 助学校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加强学生视力检查和咨询指导,指导视力 不良学生及时矫治,帮助改变不良用眼行为和习惯,做到近视早预 防、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治。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发推广儿 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保障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各地疾控部 门要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指南》,科学 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 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的意见 
2024年 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国 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健全 机制推动城市医 疗资源向县级医 院和城乡基层下 沉的通知鼓励提供互联网诊疗。鼓励各级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构建 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向城市社区 和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可及 性、便捷性。同时,市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 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强化互联网诊疗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 保互联网诊疗服务的质量安全。
2024年 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 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4年全国“爱 眼日”宣传教育周 活动的通知组织眼科义诊活动。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适时开展线上或线 下义诊活动,进行眼科常见病的咨询、筛查、问诊和健康教育。有条 件的地区可以派出眼科专家及技术团队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儿 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儿童眼保健服务。各医疗机构可 结合自身互联网医疗资质情况开展线上义诊活动,根据当地的眼科疾 病特点进行适宜眼病的咨询,引导科学就医。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在眼病早期筛查中,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的应用。
2024年 5月国家教育部2024年全国综合 防控儿童青少年 近视重点工作制定远视储备公共卫生技术指南,开展远视储备相关标准前期研究。 开展儿童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和产品 创新研发。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近视防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活动的社 会组织。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儿童青少年眼 科疾病相关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用药保障水平,开展中 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阶段性评估,研究进一步扩大儿 童青少年近视中医药干预试点。
2024年 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近视防治指南 (2024年版)》从新生儿期开始应定期接受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24月龄开始进行 屈光筛查,早期发现儿童常见眼病、视力不良及远视储备不足。从幼 儿园时期,应定期检查孩子的视力、屈光度,以及眼轴长度、角膜曲 率和眼底等,根据年龄评估远视储备情况,建立儿童视力和眼屈光发 育档案,有助于早期发现视力不良、有近视倾向和已近视的儿童,从 而分档管理并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对于有高度近视家族史的儿童应加 强定期随访,进行重点防控。
2024年 6月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 2024年重 点工作任务进数字化赋能医改。深入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 动。推动健康医疗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医疗服务事项“掌 上办”、“网上办”。整合医疗医药数据要素资源,围绕创新药等重点领 域建设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 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制定促进和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
2、行业发展概况
(1)市场规模逐年扩增
在人口老龄化与数字化生活习惯下,眼科患病率不断提升。近视、干眼症、白内障位列我国前三大眼科疾病且持续
增长并呈现出年轻化趋势。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老龄人口占比连年攀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 2023 年底,我国 60岁
及以上老年人口已从 2000 年的 1.26 亿人增加到了 2.96 亿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 2000 年的 10.2%上升至 21.1%;
65 岁及以上人口数已达 2.16 亿人,占总人口数达 15.4%。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
变等年龄相关性眼病预计将持续增长,老花眼相关治疗需求也将逐步提升。

除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传统眼病诊疗市场的增加,视光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根据灼识咨询与沙利文的数据,
2015年至 2022年,中国眼视光市场规模已由 710亿元增长至 1,212.8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约为 8.5%。随着中国屈光不
正患者人数的增加,预计 2025年将增长至人民币 1409亿元。而从细分的医学视光市场来看,民营机构又将为市场增长
提供强大动能。2015年—2019年,民营机构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 14.3%,2020年至 2025年预计将保持 12.0%的复合
增速,高于市场平均增速。

(2)眼健康重视程度提升,眼视光服务市场迎来机遇
近年来,国家对眼健康的重视程度逐年提升,2022年,国家卫健委制定《“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
年)》,提出要关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两个重点人群,聚焦近视等屈光不正、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角膜盲等重
点眼病:推动眼科相关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下延。同时,国家卫健委强调“十四五”期间,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眼病防治
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等要求,推进儿童青
少年近视防控。二是推动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下沉,提升县医院白内障复明手术能力,提高有效白内障手术覆盖率。三
是推动眼底病、青光眼等眼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完善慢性眼病患者管理模式。推进眼科相关医联体建设,推
动眼底照相筛查技术的逐步覆盖。四是合理规划、规范建设眼库,提高角膜盲救治能力。五是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
提升新生儿眼病、斜弱视、眼表疾病、眼眶病、眼外伤等眼病的治疗水平,加强遗传性眼病诊疗服务。上述政策进一步
强化了学校、学生和家庭的眼健康意识,体现出各方对眼健康的高度重视,眼视光服务的发展会迎来更大机遇。

(3)科技创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眼科医疗技术也将不断发展。例如,更先进的眼科手术技术和设备出现,为眼科疾病的治疗
提供更多可能性。同时,个性化医疗和互联网医疗也将成为眼科行业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基因检测和特定的精准医疗技
术,眼科医院可以为患者提供定制化的诊疗服务;而互联网医疗则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诊疗服务。

眼科技术创新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实现病历电子化与信息共享,还促进设备智能化、便携化,方便患者自我监测诊断。

眼科医疗数字化技术是眼科医疗行业发展的趋势,众多眼科医疗机构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通过构建大数据平台与
人工智能平台,整理、分析眼科医疗机构运营情况与客户的健康信息,可输出高质量的诊疗、运营管理方面的分析成果,
有利于提升医疗质量与运营水平,增强机构的盈利能力及竞争优势。

3、医疗改革持续推进,医疗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医保目录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通过全面推广 DRG/DIP 付费等改革行动,提高医
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2024年 7 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2.0 版分组方
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入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 DRG/DIP管理范畴。
4、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眼科医疗服务当前的竞争格局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竞争格局受多重因素影响,包括
医院类型、地区分布、技术水平和市场策略等。目前,眼科医院按照经营主体可分为公立眼科医院和民营眼科医院,我
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整体仍以公立为主。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测算,2022年公立眼科医院市场规模约 935.9亿元,民营
医院市场规模约 644.2亿元,民营份额占比约 40%,且每年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民营眼科医院数量高速增长,2010-
2021年 CAGR为 13%,远高于同期公立眼科医院数量 CAGR(-3%)。

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竞争还体现在对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投入上。民营眼科医院能够快速配备各类先进设备,为患者
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诊疗服务,从而吸引更多患者。这种快速响应和市场适应能力,使得民营眼科医院在市场竞争中
占据了一席之地。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 年上半年,国内消费需求有所下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管理层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规划,强化品牌建设,
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推动企业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创始人构建的“数字光明城”目标,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是
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采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着眼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服务机构。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拥有 123家眼科服务机构,其中,沈阳何氏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国际眼科理事会
眼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智慧化的眼健康管理服务。针对用户当前的眼健康需求,公司依托先进医
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中除了诊治常规的白内障、青光眼、玻璃
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以及干眼、中医等特色诊疗服务之外,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手术
及视功能训练等视光服务。此外还引入了基因、干细胞等创新技术,开展更具精准性的医疗服务。对于用户未来的眼健
康需求,公司则是着眼于进行早期的眼疾病预防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布局。

(1)在传统业务发展方面,公司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减少对国家基本医保支付的依赖,稳步发展传统眼病的同时,
向高附加值的消费医疗项目扩张。随着健康消费成为新消费方式的意识提升,高端白内障业务占比不断扩大,依托干眼
治疗深度链接与患者之间的粘性,扩大消费医疗的广度和深度,为患者充分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2)眼视光业务作为公司重点业务,以辽宁省内拓展为主,逐步向省外布局。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战略,持续构建差
异化竞争能力,加大新型视光业务投入。通过视光连锁加盟模式,为更多用户提供青少年近视防控与筛查、医学验光、
视功能训练、干眼检查及护理、儿童斜弱视筛查、角膜塑形镜验配等服务,进一步扩大品牌地区布局及影响力。

(3)创新业务板块信息化研发全面赋能,进一步推进创始人构建的“数字光明城”目标,通过数字化与医疗紧密链接,
建设更加专业可靠的消费医疗线上服务场景,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就医体验,为视光门店服务提供更智
能化的“人货场”服务体验。

①医疗大数据应用:建立了完善的医疗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与分析体系,实现了患者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
记录等信息的电子化与结构化。通过大数据挖掘与分析,为医生提供精准的患者画像,辅助临床决策;同时,也为医院
管理、科研教学等提供有力支持。积极探索医疗大数据在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领域的应用,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生命
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②智能化设备升级:加大了对智能医疗设备的投入,引入了包括智能诊疗系统、远程监护设备等。提高医疗服务的
精准度和效率,提升了患者满意度。

③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化平台是连接患者、医生、医院管理层的重要桥梁。重点推进医院信息系统(HIS)升级、
电子病历系统(EMR)升级、医学影像系统(PACS)建设、会员管理系统(CRM)等核心数字化平台的建设与优化。

通过整合各系统资源,实现了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此外,移动医疗 APP、在线预约挂号、自助缴费、
近视防控小程序、糖眼小程序、干眼小程序等便捷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患者就医体验。

④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建设,完善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安全措施,通过加
强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医疗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控。此外,积极响应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数据保护制度和流程管理。

数智化转型战略的深入实施、医疗大数据、服务场景智能化的广泛应用、智能化设备的升级换代、数字化平台的优
化完善以及远程医疗服务的全面推广等举措,有力推动了公司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运营效率的提高。

2、主要经营模式
(1)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实践,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由初级
眼保健服务、二级眼保健服务、三级眼保健服务组成,以双向转诊、上下联动、便捷患者为主要特征。初级、二级、三
级眼保健服务功能分别定位为预防与康复、常见眼病诊疗和区域疑难眼病诊疗。

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以患者为中心,较好地适应了我国眼科医疗服务资源“全国分散、地区集中”的市场格局,
有效解决了服务区域半径问题;同时通过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支持、下级医院患者可以转诊到上级医院或得到
专家会诊,优化了资源配置,方便了患者就诊。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医护人员、诊疗设备等资
源,发挥公司在医疗技术和经验、医师培训体系以及品牌、区域复制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有利于眼病的预防、早期诊断、
早期治疗,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统一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镜架、镜片等视光材料。为保证公司的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公司采用集团统一
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来确定产品供应商目录。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需求分别与公司确定的合
格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为保证公司能及时、稳定获取高质量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合格供
应商目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持续符合公司要求。

(3)集团管控管理模式
公司紧紧围绕打造“数字光明城”的中心任务,构建科学管理模式,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经营体赋能的开放性生态化组
织模式。

公司基于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眼健康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平台型组织,持续向经营单元赋能支撑。强化各级组织
战略目标的统一性、承接性,确保经营发展与总体战略步调一致。通过建立完善的分权授权制度体系与监督机制,形成
分层分类的决策机制,将决策中心前移,强化经营责任,让各级管理者在其业务领域内有足够权限做出决策,配套科学
合理的管理制度,实现各级流程标准化管理,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确保
公司运行顺畅,发展稳定。

公司要求做到风险管理全面覆盖、全程预防、全员参与。公司建立并完善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的包括但不限于战略、
品牌、产品、运营、财务、数据、人才在内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推行定期专项风险识别与测评,全面规避经营风险。

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公司一方面通过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临床诊疗路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等,实现集中管控,
共享采购渠道、医疗资源,保证诊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而保证整体医疗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建院流程、专
业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业务快速布局,不断产生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针对视光服务,公司对视
光门店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采购管理。按照视光门店设置场所和功能,公司视
光门店可分为医院店、门诊店与验配店。医院店设置于医院中、门诊店设置于门诊或诊所中,由门店所在地的医疗机构
管理;验配店主要集中于沈阳地区,由何氏视光管理。

(4)公司经营模式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业务模式拓展方面投入了更多的资源,为构建未来差异化竞争力进行了战略投入和布局。信息
化建设和数字化升级,直接提升了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公司始终围绕《“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注重个人从生命孕育、
发育、成长、衰老全过程的眼健康管理,通过婴幼儿、儿童、青少年、中老年视力状况筛查,建立眼健康档案,以个性
化预防、精准检查和诊疗、患者跟踪回访为手段,持续提供不同年龄段的眼科诊疗服务,为大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眼健
康管理服务。公司积极打造“医疗健康+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公司互联网医院一方面通过远程医疗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实
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加强线下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丰富服务内容,在夯实严肃医疗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消费
医疗的服务范围,把健康管理、远程照护等智慧化和个性化的多元服务推送给用户,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实现线上
线下充分融合的 OMO模式。

(5)数字化营销模式多举措深化
在视光领域,公司已实现新媒体全平台通投。通过调整传统线上、线下比例,提高投放效率及投产比;通过信息流,
本地推、三级直播体系搭建,实现获客量、转化量、到院(店)产出的提升。

(6)电商业务运营持续精进
随着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药品等产品在互联网销售渠道规模的快速增长,消费者更愿意选择便捷、价优的网上消
费,公司通过积极的供应链管理,不断扩充自身新产品,率先布局互联网市场。公司电商业务主要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销售为主,并兼具多项特色:①国际化:全球直采优质好物,所选品牌大多来自海内外知名品牌,具有品质保障;②专
业化:依托何氏眼科专业的眼视光体系,进行眼健康知识科普;③特色化:以眼健康为主,覆盖整个大健康体系。报告
期内,加速实现数字化推进,整合公司门店机构,为微信小程序商城进行种子会员导流,通过客户运营增加用户黏度,
通过活动裂变增加新用户量。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优势
公司作为集团控股型眼科诊疗服务机构,不断完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建立了完善的眼科连锁复制标准化流
程,通过从选址、建院、专业人员配置、诊疗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快速布局,抢占市场份额。目前,基于信
息化技术支持,该模式可以充分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使线下服务不断向诊前、诊中、诊后延伸,构建了以个人眼健康为
中心的医疗服务体系,有效支撑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下,何氏眼科依托互联网医院和大数
据平台,搭建智慧云医疗平台、推进智慧眼管站建设,更好地将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复制到全国多地,并且拓展其
延伸的深度和广度。

2、开展国际先进的基因治疗及药物临床应用的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何氏成立何氏眼科眼基因研究院,未来将依托已有的平台优势、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广
泛的眼基因组学、遗传性眼病的深入研究,发展特色精准诊疗。同时,依托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特许政策,开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开启数字化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新模式。此外,沈阳何氏遗传门诊已与相关检测机构合作,
为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小眼球、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萎缩和白化病眼病等遗传眼病患者进行基因检测,并且开展
了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风险评估检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风险评估检测,高度近视易感基因检测,为眼病患者尤其是遗
传眼病患者及家族成员提供基因检测、基因诊断治疗、个性化患病风险筛查和预防、生育指导等尖端技术服务。

3、国际化医教产学研一体优势
公司以医、教、研三大平台协同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擎,以高端人才为动力,为公司高速发展提供持续性动能。

公司将基因、干细胞、生物材料尖端技术应用于白内障、眼底糖尿病病变、近视防控、干眼等临床诊疗,为患者提供高
端眼健康诊疗服务。

公司与大连医科大学、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何氏医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
科研领域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共同响应国家战略导向,促进医教融合、产学研一体化及应用型人才培养。

4、数字化转型带来的业务优势
公司坚持对数字化诊疗业务的持续投入,已构建起基本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随着大数据集成与智能分析应用不
断深入,诊疗程序不断优化,为患者定制个性化治疗方案的能力不断提升。此外,基于数据洞察驱动公司业务创新,在
辅助预测行业趋势的同时及时调整服务模式,满足患者智能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医疗需求。

5、全方位科研转化优势
公司依托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辽宁省眼科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围绕临床需求,积极开展临床应用研究。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专业人员发表论文 11篇,其中中文论文 4篇、发表 SCI7篇(包含与合作方共同发表成果)。报告期
内因在产才融合工作中作用发挥突出,获批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候鸟”人才工作站。

6、品牌美誉度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以打造“数字光明城”为目标,厚
植“科技?人文”品牌文化基因,持续创新、稳健发展,推动眼科医疗服务向智能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持续不断地为客
户、为社会创造价值,获得了政府、行业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

报告期内,公司被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授予“沈阳国际交流示范基地”称号。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稳步提
升,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塑造了中国眼科医疗品牌自立自强的发展典范。

此外,公司凭借在眼科临床技术和科研领域的持续深耕,深化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在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公益
团体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国际眼科理事会眼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
“辽宁省眼科干细胞临床应用研究中心”“辽宁省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等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通过举办首届何氏眼
科 EVO ICL高峰论坛、“你好,沈阳”中日韩眼健康创新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承办第五届中西医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
近视百望山会议暨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六次学术会议、首届“2024中国-拉美眼科机构发展合作论坛”等品牌活动和国际
学术盛会,搭建了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铸就强大学术品牌,在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的基础上,品牌美誉度也不断提升,
品牌影响力辐射全球。

7、人力资源优势
(1)公司在核心团队稳定的基础上,持续激发组织人力资源创新驱动力,提升核心人才密度,夯实人才基础 公司结合医疗服务行业发展趋势及人力资源战略布局,依托辽宁何氏医学院作为人力资源支撑平台,借助专业教育
资源和国家级专业背景,基于全生命周期业务发展战略,专注于培养大量临床、眼视光及护理专业人才,不断壮大核心
专业技术人才核心竞争力。同时持续加强经营管理,数字化、资本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在核心团队稳定的基础上,
不断吸纳创新型高端复合型人才,与公司既有的人工智能及数字化团队、科学家团队、学科带头人团队等充分融合,持
续激发组织人力资源创新驱动力;通过集团协同化平台资源,与国内高校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聘请集团内具备科
研能力的专家担任校外硕博导师,提升集团内核心人才密度,保障公司战略有效落地实施。

(2)公司不断提升专业技术培养质量,最终实现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利益 公司拥有一支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的眼科医师团队,组建了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疾
病与眼外伤等十余个亚专科,每个亚专科配备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国家级及省市级学会委员 70人,获得省市级或以上优秀专家、高端人才等荣誉称
号 138人次,全国及省、市级专业技能大赛上获奖以及在各领域获得荣誉称号 242人次,获得国家及省、市级等社会任
职资格 420人次,2人荣获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校企合作作为公司重要的人才战略,公司与大连医科大学率先开展了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并先后与中科院
中医眼科研究院、沈阳药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国内医学高校建立了联合培养机制,旨在共同培养符
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所需的高素质眼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24 年公司与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高校保
持紧密的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公司多名专家担任上述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从而不断加强公司和院
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人才发展模式;另方面,推动集团内学科带头人、科研专家的职业生涯获得长足的发展。2024 年上
半年在读研究生近 50 人,为公司全生命周期业务战略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基础。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584,757,474.76620,995,594.44-5.84% 
营业成本339,405,846.06341,762,982.65-0.69% 
销售费用88,130,582.4378,031,673.8412.94% 
管理费用108,177,561.5896,268,350.5912.37% 
财务费用-5,766,037.00-9,843,533.6441.42%主要系受银行降息影响导致利息收入较同期减少
所得税费用25,229,878.9234,525,894.63-26.92% 
研发投入4,675,739.403,445,781.5435.69%主要系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99,776,720.00111,264,837.73-10.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45,499,710.14-59,617,152.3823.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89,456,319.15- 185,218,354.7851.70%主要系上年同期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35,179,111.85- 133,519,405.0573.65%主要系上年同期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屈光不正手术矫正服务131,073,193.4466,311,668.5449.41%-5.29%-3.14%-1.12%
白内障诊疗服务93,051,160.7751,588,477.2844.56%-16.04%-15.19%-0.55%
玻璃体视网膜诊疗服务46,080,305.6732,523,126.7629.42%-2.57%0.35%-2.06%
其他眼病诊疗服务21,301,231.3410,517,181.3250.63%-19.54%-15.66%-2.27%
非手术治疗111,488,060.3777,355,421.7830.62%7.23%11.57%-2.70%
视光服务178,183,802.6899,128,790.3744.37%-6.75%1.71%-4.62%
其他业务收入3,579,720.491,981,180.0144.66%21.36%147.50%-28.21%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资产减值-1,253,171.95-2.75%存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61,201.730.13%主要系罚款收入
营业外支出2,026,022.544.45%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
信用减值损失-753,900.49-1.65%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
   款的信用减值损失准备 
其他收益2,090,258.924.59%主要系政府补助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 产比例金额占总资 产比例  
货币资金1,553,742,795.3964.26%1,588,531,430.3963.96%0.30%无重大变化
应收账款58,667,370.292.43%51,420,979.702.07%0.36%无重大变化
存货85,897,411.363.55%85,399,132.513.44%0.11%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263,852,887.5310.91%210,440,134.448.47%2.44%主要系大连尖端分院购买房产增 加所致
在建工程33,188,524.991.37%17,861,335.830.72%0.65%无重大变化
使用权资产245,783,274.7910.16%264,645,033.5810.66%-0.50%无重大变化
合同负债27,609,470.041.14%21,434,328.380.86%0.28%无重大变化
租赁负债195,806,670.058.10%208,592,642.958.40%-0.30%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中 1,452,934.54元使用权受限:
(1)其他货币资金中的 1,092,934.54元为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
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冻结的保证金。

(2)其他货币资金中的 360,000.00元为银行保函。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6,431.1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23.3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481.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年 3月 16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容诚验字[2022]110Z000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5,481.2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2,522.28万元(含利 息),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2,954.34万元,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 投资 项目 和超 募资 金投 向是 否 已 变 更 项 目 (含 部 分 变 更)募集资金 净额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 (1)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沈 阳何 氏医13,70013,70013,7001,691.533,277.5223.92%2025 年 12  不 适 用
院扩 建项 目       月 31 日    
2.何 氏眼 科新 设视 光中 心项 目23,45023,45023,4501,600.934,269.7318.21%2026 年 03 月 31 日-705.76-1,394.04不 适 用
3.北 京何 氏眼 科新 设医 院项 目4,559.694,559.694,559.69 2,862.25100.00%2021 年 03 月 31 日- 1,326.49-7,304.87
4.重 庆何 氏眼 科新 设医 院项 目3,537.533,537.533,537.53 2,986.42100.00%2021 年 06 月 30 日-631.73-5,344.62
5.何 氏眼 科信 息化 建设 项目4,106.454,106.454,106.45150.071,536.8337.42%2025 年 07 月 31 日  不 适 用
承诺 投资 项目 小计--49,353.6749,353.6749,353.673,442.5314,932.75----- 2,663.98- 14,043.53----
超募资金投向            
1.辽 宁睿 目商 贸有 限公 司新 建项 目1,0001,0001,000399.51793.3379.33%2022 年 12 月 31 日-92.33-335.95
2.大 连何 氏眼 科医 院中 山卓 越分 院项 目2,0008,2008,200 8,190.75100.00%2023 年 03 月 31 日107.92-9.37
3.海 南何 氏睛 彩商 贸有2,6002,6002,600104.22948.5636.48%2023 年 04 月 30-136.56-435.16
限公 司跨 境电 商项 目           
4.数 智化 基础 建设 项目 (一 期)6,530.926,530.926,530.9277.1615.99.43%2026 年 02 月 28 日  不 适 用
补充 流动 资金 (如 有)--20,00020,00020,000 20,000 ----------
超募 资金 投向 小计--32,130.9238,330.9238,330.92580.8330,548.54-----120.97-780.48----
合计--81,484.5987,684.5987,684.594,023.3645,481.29----- 2,784.95- 14,824.01----
分项 目说 明未 达到 计划 进 度、 预计 收益 的情 况和 原因 (含 “是 否达 到预 计效 益” 选择 “不 适 用” 的原 因)1.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情况:两家医疗机构尚处于培育期,同 时承担了未来区域扩张布局的人员贮备成本及品牌建设投入成本。 2.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展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计收益的说明:因中心仓库建设进度延缓影响了预期业 务开展。 3.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计收益的说明:国家监管政策变化,导致部分商品 入关监管趋严,导致国际商品不及销售预期,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调整了商品采购进度。           
项目 可行 性发 生重 大变 化的 情况 说明不适用           
超募适用           

资金 的金 额、 用途 及使 用进 展情 况2022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万元向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辽宁睿目商贸有限 公司进行注资。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600.00万元向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筹建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 1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530.92万元用于“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 超过 6,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大连 何氏使用本次增资资金不超过 6,000.00万元购买大连中山何氏尖端眼科分院(原名为大连何氏眼科医院中山卓越分 院)经营医院用房,拟使用本次增资资金不超过 200.00万元用于支付相关房地产评估费和相关税费。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 资金 投资 项目 实施 地点 变更 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何氏 眼科新设视光中心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集 资金 投资 项目 实施 方式 调整 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23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何氏眼科信 息化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建设期限进行变更;《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 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大连何氏眼科医院中山卓越分院项 目”的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房产的事项。 2023年 9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沈阳何氏医 院扩建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内容及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内容及建设期限进行变更。
募集 资金 投资 项目 先期 投入 及置 换情 况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82,323,432.86元。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110Z0103号《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用闲 置募 集资 金暂 时补 充流 动资 金情 况不适用
项目 实施 出现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募集 资金 结余 的金 额及 原因“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2,307.48 万元(含利息, 具 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结余形 成原因主要系:北京和重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 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 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另外项目在置换期外使用了部分自有资 金,导致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 使用 的募 集资 金用 途及 去向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2,522.28万元(含利息),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2,954.34万元,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 资金 使用 及披 露中 存在 的问 题或 其他 情况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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