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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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7:26: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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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南极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极光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婷婷 | 联系电话:0755-25869769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璐璐 | 联系电话:0755-2586980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人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
支取使用情况,共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通过审阅会议文件了解公
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通过审阅会议文件了解公
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通过审阅会议文件了解公
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仅对 2024年上半年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
查,无需报送相应报告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部分 IPO募投项目暂未达到
预期效益
公司 IPO募投项目中的 LED
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
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能力和竞
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
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剩余
两个募投项目存在暂未达到预
计使用效益的情形,经了解,主
要原因如下:(1)LED背光源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受行业竞争
激烈、OLED技术渗透等因素影
响,产能利用率不足,产品固定
成本较高,预计效益未达预期。
(2)5G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受产品开拓不及预期影
响,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预计
效益未达预期。
2、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以下简称“定增募投项
目”)延期
经了解,公司定增募投项目
中的“Mini/Micro-LED显示模组
生产项目”、“中尺寸液晶显示模
组生产项目”及“新型显示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
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
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
竞争情况、市场需求变化等多方
面因素影响,为确保募投项目稳
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上
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由 2024年 10月 11日
延期至 2025年 10月 11日。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后
续将持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展及效益情况。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1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
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 |
3、“三会”运作 | 无 |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 |
6、关联交易 | 无 | -- |
7、对外担保 | 无 |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4年 1-6月,受
行业竞争激烈等
因素影响,公司收
入规模下降较大;
但公司通过优化
产品结构、加强成
本管控等措施,本
期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826.02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亏
89.50%。 | 了解公司
经营业绩
变动的具
体原因,
和公司未
来进一步
改善业绩
的相关举
措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潘连兴及其控制的南极光管
理、奥斯曼的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
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及补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潘连兴关于对欺诈
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潘连兴关于股利分配计划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潘连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潘连兴及其控制的南极光管
理、奥斯曼的一致行动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南
极光或因南极光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卢婷婷 谭璐璐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